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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堅守“三農”情懷,厚植畜牧產業現代化法者,治之端也。法治興則國家興。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并系統闡述的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隨著國務院國資委深化法治央企建設工作的進一步推進,中國牧工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牧集團)以此為契機,凝心聚力開啟了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中牧集團成立于1982年,是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重要子企業,是集生產經營、貿易服務、科技開發和投融資管理為一體的農牧業大型中央企業,也是我國專業從事畜牧業唯一的國有中央企業。
按照國資委和中國農發集團的要求,中牧集團牢牢抓住“關鍵少數”,全面開展法治央企建設,貫徹公司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公司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職責,尊法重法,帶頭學法用法,組織公司黨委中心組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將依法治企要求納入公司考核評價體系。公司法治工作深度參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資并購、資產處置、科技創新等重點任務,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風險。公司嚴格落實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大決策100%法律審核把關要求,持續推進信息化審核,完善授權委托、合同全流程跟蹤;深化案件管理,歷史遺留的重大案件全部得到圓滿解決;建立完善以商標、專利為重點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為公司品牌戰略提供法律保障,為公司業務發展在法治的軌道上提質增速。
隨著企業“走出去”戰略的推進,在國外投資建廠過程中,中牧集團深刻體會到企業法治工作能力的重要性。中牧集團法治隊伍不斷加強涉外法律學習,逐步提高研判能力和水平,推動探索構建國內和所在國當地法律、合規、風控的協同運作機制,法治央企建設已經成為企業應對涉外業務挑戰的重要軟實力。
中牧集團將法治央企建設作為企業服務“三農”的重要抓手。農業領域企業市場競爭充分,作為公司服務對象的農戶及規模較小的養殖企業法律意識相對淡薄,基層企業的依法治企工作存在一定難度。中牧集團法治隊伍對基層業務主動作為,以案促管、以管創效。對案件標的小,審理地偏遠,法律中介機構不愿承接的案件主動參與。在成功維權的同時深入了解對方的需求,提供科技幫扶等綜合服務方案。既維護了公司權益,又促成了與農戶的深度合作,促進了公司業務發展,使法治工作成為企業業務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辨法析理也使法治思想深入農戶內心,為鄉村振興貢獻了自己的一臂之力。
在深入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過程中,公司培養了一支堅強有力的法律專業隊伍,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職業資格的比例達到80%。中牧法律人深刻領會“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公平正義”論述,在與國外大公司的談判中堅守權利;在對農戶和中小畜牧企業的合同中秉持公平理念,履行央企責任。法治央企建設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奮進“十四五”,開啟新征程,我們堅信,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通過不斷健全“五個體系”,提升法治工作的“五種能力”,更好地服務業務、服務基層、服務“三農”。中央企業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力量,中牧集團將在中國農發集團和公司黨委的帶領下,不斷提升法治能力,夯實法治基礎,為綠色農業、智慧農業、生態農業、畜牧產業現代化貢獻央企力量。
(中國牧工商集團有限公司法務與合規部總經理 高莫嬌)
編輯: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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