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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國法院審結環境資源一審案件超26萬件
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5日發布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邁上新臺階,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297492件,審結265341件,同比分別上升8.99%、4.76%。
最高法發布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1)》說,2021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理各類案件,全面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堅持罪刑法定原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受理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39023件,審結35460件。
——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受理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185468件,審結167055件。
——充分發揮行政審判預防和監督功能,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及時履行監管職責,受理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73001件,審結62826件。
——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審理,切實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917件,審結4943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69件,審結137件。
報告說,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依法審理涉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及噪聲污染等案件。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戰略,依法審理涉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司法保護案件。促進資源高效節約合理利用,起草關于嚴懲盜采礦產資源犯罪的意見,整治和防范盜采礦產資源行為。
報告還顯示,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和審判組織2149個。最高法實現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由環境資源審判庭“三合一”歸口行使,進一步完善對下監督指導,確保法律正確統一適用。
編輯:羅文
關鍵詞:環境 案件 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