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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法”融合 護航企業行穩致遠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并指出:“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我們遵照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重要論述,在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上謀思路、下功夫、抓落實,堅持“業務”與“法務”深度融合,以高質量的法律服務護航企業的高質量發展,實現企業行穩致遠。
辦事依法:法務引領業務低風險拓展
業務開拓到哪里,法律服務就跟進到哪里。企業需要不斷地開拓新的業務,或者根據變化著的客觀情況對既有的業務不斷調整優化,這是企業發展生生不息的不竭動力。這種業務的拓展或調整必須依法而行,才可以保障依法合規、根基穩固。
2021年11月,國家發改委下發文件對中小工商業用戶實行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這是我們主營業務——電力供應業務的一次重大政策調整,且直接影響到湖南省內400余萬戶的中小工商業用戶。為此,我們法務部門會同業務部門深入分析解讀,提出了“電網企業代理中小工商業用戶購電不同于售電公司代理購電”“代理購電不是民事法律關系上的委托代理,而是執行行政決定”等重要意見,并據此提出了一系列具體實施代理購電的工作建議。基于這些分析意見,我們法務部門和業務部門的同事一道組成柔性工作團隊,理清工作頭緒,設計業務調整的實施步驟,起草代理購電合同、代理購電公告等重要法律文件,并預判可能出現的風險和提出應對處置意見等,指導代理購電業務分步推進。由于法務部門的無縫對接和全過程審核把關,避免了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實現了這一重要政策的平衡過渡。
電化學儲能技術方興未艾,各路資本躍躍欲試,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共同研究儲能產業的商業模式,在湖南省制定相關政策時提出建設性意見,引導儲能產業的健康發展。在推進電力現貨交易的過程中,在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中,我們法律服務全程在線,始終引領業務依法而行、與法偕行。
遇事找法:法務護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業務中的難點痛點,就是法律服務的著力點。法務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業務工作排憂解難、攻堅克難,在法律服務中彰顯自身工作的獨特價值。
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高大樹竹的問題一直令業務部門頭疼不已。一段時間以來,有的村民在高壓線下種植速生高大樹種以獲得修剪砍伐的經濟補償。這些速生樹竹屢砍屢長,儼然成了“搖錢樹”“發財樹”,并招致其他村民紛紛仿效。這不僅僅嚴重危及到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而且還可能對樹竹放電引發火災,對地放電危及公共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針對這一現象,法務部門與業務部門深入調查研究,研讀《電力法》《森林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提出了先行自力救濟、再行行政救濟、最后司法救濟的解決路徑。依據這一設想與屬地政府、林業部門、電力管理部門深入溝通,取得了依法清除線下超高樹竹的諸多共識。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通過政府發布公告的方式,由供電企業通過自力救濟有效清除線下樹竹;在湖南益陽市,通過行政救濟的方式,由地方政府以行政強制清除線下樹竹;在湖南株洲市,通過司法救濟的方式,通過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和強制執行清除線下樹竹。這一系列舉措有力地維護了法律的權威,也通過這些典型事例給廣大村民以正確的法律導向。為徹底根治這一問題,我們又在當地政府的主導下,資助村民在高壓線下改種油茶樹等低矮經濟作物,實現了電力線路與相鄰村民的長治久安、和諧共處。
我們作為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公用事業企業,與生俱來存在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法律風險。為此我們在該重點領域建立常態化的業務、法務協同工作機制,業務部門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法務部門發揮“第二道防線”的作用,緊密配合全過程管控反壟斷風險,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解決問題用法:業法協同去除沉疴痼疾
業務有所需,法務有所為。對于附著在企業的“沉疴痼疾”“老大難”問題,在其他辦法“無解”的情況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予以“外科手術”式的切除,往往能“有解”甚至是“最優解”。
在某央企峰谷分時價差電費的收取糾紛中,由于有關電價政策文件存在不清晰之處,雙方理解不一而各執一詞,雖經行政調解也未能奏效。我們法務部門會同業務部門反復論證,提出了以訴訟方式實現定分止爭的解決辦法,付諸實施后通過法院的生效判決消除了分歧,解決了這一持續多年的爭端,不但收回爭議價差電費1500余萬元,且今后每年還為企業增收400余萬元。
在另外一起與地方電網歷時7年的價差電費爭執中,雖然幾經行政調解亦未能打破僵局。我們法務人員迎難而上,與業務部門的同事一道收集證據,有理有節地向對方提出聲索主張,以訴訟促協商,幾經努力最終在法院開庭審理前實現了該爭端的“一攬子”解決,雙方盡棄前嫌、握手言歡。
類似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尤其是在信訪工作中,針對涉及法律權益的重復上訪、纏訪鬧訪等疑難雜癥,法務部門介入信訪工作,會同業務部門等“一案一策”說服當事人走上依法維權之路,通過“訴訪分流”讓涉法問題通過法律途徑得到終局性裁判。
化解矛盾靠法:以法律法規為共同語言凝聚共識
法律法規是溝通對話的共同語言,法律規則是各方的“最大公約數”。我們以法律規則作為處理企業復雜問題的邏輯起點,在涉及電磁環境問題上與公眾進行對話,在涉及配合行政機關強制停電問題上與政府進行溝通,向社會提供可以信賴的法治成果,管控分歧,凝聚共識。
電磁環境是當下公眾頗為關注的事項。每當建設高電壓等級的輸電線路或者變電站,周邊居民往往對所謂的“電磁輻射”疑慮重重,反響強烈者有之,有的甚至是數百人的集團訴訟。為此,我們業務、法務協同開展如下工作:一是工程開工前嚴格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及公示、工程竣工后嚴格依法開展環境影響驗收,依法主動公開工程規劃許可等事項,工程建設之初就與周邊居民進行對話與溝通;二是邀請居民代表到已建成的變電站和已通電運行的輸電線路下實地感受,并邀請電磁環境方面的專家作現場科普講座;三是派出技術人員赴現場監測、現場答疑;四是在涉及電磁環境的訴訟中以案說法、借機釋法,將庭審過程作為生動的普法和科普過程。
近年來由于環境污染整治、城鄉違法建設整治、安全生產違法整治等需要,行政機關頻頻要求供電企業對上述企業實施強制停電,一經停電則供電企業面臨著民事訴訟或牽扯入行政訴訟,有的供電企業還被判令承擔法律責任。我們法務人員與業務人員潛心研究,從大量案例中抽絲剝繭、條分縷析,探究強制停電行為的法律屬性及合法性要件,總結提煉出了“形式審核—雙向告知—到場執行—結果反饋”的配合停電工作流程,努力做到既依法配合、又避免法律風險。不只如此,我們還產出了理論研究成果和管理創新成果,依據這些成果進而與行政機關深入溝通,既促進了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又大幅減少了此類紛爭。
如果我們將企業視作一輛汽車,業務好比是“油門”或“動力系統”,法務好比是“剎車”或“安全系統”,二者高效協同就能使汽車安全穩定地行駛到目的地——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如果說傳統的企業法律事務工作是“基礎配置”,面向“四法”實現“業”“法”融合的企業法律服務,則是“高端定制”——高水準的法律服務保障企業的高質量發展。
(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副主任、法務中心主任 吳德松)
編輯:馬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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