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楊嵐 李木元) “2015年以來,醫保改革、藥械集采等措施不斷推出,推動了創新醫藥產業發展。特別是在新冠肺炎流行的大背景下,我國醫藥創新特別是生物醫藥創新在疫情防控、助推經濟重振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和國家生物安全。”全國兩會期間,部分醫藥領域全國政協委員認為,我國國產醫藥創新正步入由量增向質變的躍升期,一些領域從跟跑、并跑開始領跑。但是,目前新藥研發人才不足、投入小、原始創新能力不足等因素,成為國產醫藥創新發展的“絆腳石”,未來仍需完善生態環境,進一步提升國產醫藥創新水平。
打好組合拳 構建醫藥產業創新生態
“藥品對于政策的依賴性很強,特別是對于周期長、風險高、投資大的新藥研發來說,構建醫藥創新生態宏觀且長遠的政策保障尤為關鍵,需要打好組合拳。”顧建文談到,“我們不僅要讓老百姓吃得上藥、吃得起藥,同時也需要為國產醫藥創新留有空間,讓老百姓吃得到好藥。”
對此,顧建文建議,加強頂層設計,構建中國醫藥產業創新生態,建議出臺系統性、綱領性的規劃,從研發激勵、定價機制、醫保準入、基藥準入、落地進院、完善多層次醫保支付體系、稅收減免、地方政府扶持等多個維度,確保創新藥物更快更多惠及患者、提高醫療效果,構建醫藥產業新生態,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建立基于價值的藥品價格綜合評估機制
顧建文介紹,國際上,多適應證藥品降價是一個逐步和相對可預測的過程。以歐狄沃PD-1單抗藥為例,平均下來,瑞士、法國和德國3個國家對歐藥首次降幅不超過15%,后續新增適應證降幅不超過10%。我國對歐藥談判結果,2020年首次降幅高達85%,2021年參與談判的3家企業新增適應證平均降幅也高達34%。
“醫保談判和國家集采使更多藥物可及,可定價過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創新研發的積極性。”顧建文建議,建立基于價值的藥品價格綜合評估機制,借助行業標準的“指揮棒”,提高醫保準入政策的可預期性。借鑒發達國家基于價值的定價機制指標,以及我國仿制藥與創新藥的特定產業結構等,在醫保準入和價格談判程序中,逐步提高藥品的效果類指標權重。尤其是在罕見病等“小眾”領域,既要考慮可量化、可測量的價值,又要考慮不可量化測量的社會價值。
此外,顧建文呼吁,優化高校生物醫藥人才培養方式、培育新型復合型人才,同時吸引留住海外人才;建立目錄內談判藥品新增適應證規則,用測算公式確定新增適應證藥品的價格降幅;從臨床和經濟雙重角度確定醫保談判參照藥品。“中國的藥品也是世界的藥品,我國醫藥創新能力建設不僅要修煉內功,更要面向全球。”顧建文說。
國產創新醫藥“走出去”是必然選擇
“醫藥創新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戰略性作用愈加顯著,我國應立足引領全球醫藥創新網絡這一目標,聚焦進一步贏得‘一帶一路’國家、歐美市場廣泛認可開展頂層設計。”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腫瘤醫院院長季加孚則認為,需完善原創性高臨床價值產品研發及出海策略,推動國內制藥企業由本土龍頭向全球創新驅動者轉型。而監管機構應繼續積極加入藥品檢查協定和藥品監察檢查合作計劃,逐漸提高本土醫藥產品國際接受度。探索藥物發現新思路,深度挖掘本土原創新藥的價值,構建差異化創新的競爭優勢,提升我國醫藥產業在全球藥品供應版圖中的認可度。
對于國產創新藥“走出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心律失常中心原主任張澍建議,鼓勵我國生物醫學科研人員積極參加國際學術組織,醫學科研團隊參加國際多中心研究,在亞太地區及“一帶一路”國家,牽頭并主導國際多中心臨床研究;在保障國際多中心醫學研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規范醫療和科研工作者的診療和研究行為;制定我國國際多中心研究的管理辦法,可先建立專家委員庫制度;從國家層面支持創立“醫學研究專項基金”,全力支持各醫學院校、醫學生物研究部門和醫院等國內外研究機構的研究工作。
“目前來看,國產創新醫藥‘走出去’面臨的挑戰還很大,一個是準入壁壘較高,一個是企業規模小、實力偏弱、市場開拓能力差、底蘊不足,國際聲譽仍需提升。”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羅永章建議,成立由發改委牽頭,外交部、商務部、工信部、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等在內的跨部委協調工作組,從中央層面形成支持我國醫藥行業“走出去”的共識和行動方案;以RCEP國家為試點,將創新醫藥納入到協定談判內容和合作框架中,增加國家藥監局出具的藥品出口銷售證明(CPP)的影響力,讓中國的CPP成為藥品出海的入場券,被RCEP國家所接受;藥監部門與RCEP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藥監認證政策與技術交流,逐步實現臨床試驗數據、檢驗標準和結果的共享和互認。
此外,張澍委員和羅永章委員建議,系統總結新冠肺炎疫苗“走出去”的經驗,帶動國產創新醫藥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