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7日電(記者 張原 李寧馨)“隨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改革試點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不斷推進,侵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事件不斷發生。”陳中紅委員繼去年兩會提案呼吁此問題后,今年又提出相關建議。
陳中紅調研發現,圍繞土地分配與利益分配兩大核心,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征地補償款、集體收益分紅、股份收益分配、宅基地分配等為核心的出嫁女問題愈加嚴峻。受重男輕女等傳統觀念和習俗影響,農村婦女往往因其出嫁或者離婚,無法享有平等的土地權益保障。
“促進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權益不受侵犯。在鄉村振興戰略中,婦女是生力軍,權益應得到保障。”陳中紅呼吁加快《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進程,從頂層設計上推動婦女權益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她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的執行情況列入年度重點監督項目。
“要完善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權益工作機制。由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農委、婦聯、信訪、財政、司法等相關部門參與,建立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權益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研究出臺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指導意見。”在陳中紅看來,要明確成員身份確認的基本條件、工作程序和原則,對于全國各省市出現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兩頭空的信訪人進行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協調屬地政府、村委會逐一進行研究,減少此類問題的信訪存量。
陳中紅還建議,完善鄉村治理考核體系,杜絕兩個村集體組織相互推諉、扯皮。她認為,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考核指標中應增加是否存在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分配問題的信訪案件(無理訪除外),并根據數量和解決情況設置相應分值,增加鄉鎮政府協調解決此類問題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