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3日電(記者 張原)談到企業涉案,全國政協委員李文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各地辦案機關查凍扣企業賬戶資金雖然是正常辦案手段,但辦案機關有必要打破常規經驗,深入了解涉案企業業務模式、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異地協作程序,包容審慎采取查凍扣等強制措施,盡量避免‘誤傷’受牽連企業,防止因資金凍結導致企業經營困難甚至‘猝死’,為數字經濟保駕護航”。
李文海作為天津市政協副主席、民建市委會主委,工作中接觸到不少數字經濟企業。他深入調研了解到,這些企業普遍整體發展態勢良好,但隨著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因為業務模式不斷創新,通常涉及多方主體,會出現已經做到盡職審查義務的情況下,因不知情受涉嫌違法犯罪的企業或個人利用而受牽連。
針對這一問題,李文海表示:“應總結和把握數字經濟發展及數字經濟執法的新趨勢和新規律,對新產業新業態包容審慎執法,以法治之‘進’推動數字經濟發展之‘穩’,營造數字經濟與時俱進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要慎用異地查凍扣,與本地辦案機關形成合力,并建立異地查凍扣分級機制,從嚴把握查凍扣范圍。”在李文海看來,要進一步完善異地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優先由企業所在地辦案機關主導查凍扣,對確需異地主導辦理的,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相關規定,落實與企業所在地辦案機關協作程序。最大程度壓縮解凍周期,緩解企業經營和企業家心理的雙重負擔。
同時,應建立針對新產業新業態的異地查凍扣分級執行機制,明確不同查凍扣資金數額標準需要由區縣、市級、省級等不同級別的本地辦案機關的審批,超過權限要逐級上報。另外,涉及資金凍結應當以辦案機關調查案件所涉及查處對象、涉案資金金額為限,不應超范圍甚至全范圍凍結賬戶資金,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李文海說,新產業新業態涉及大量企業和公民數據信息的存儲、使用和保管,調取和提供數據信息時應明確以調查案件所涉及主體、時間、具體事項為限,明確合理的查詢類別、范圍。
他呼吁警企協作,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公安機關要向規模較大、符合技術標準的新產業新業態數字經濟企業開放相應數據接口,支持企業數據與公安機關數據對接,做好風險前置研判,實現前置監管,并通過警企協作數據互聯互通,實現大數據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