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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年度報告(2021)發布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以下簡稱法庭)三年試點收官之年。在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堅強領導下,法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科技創新和公平競爭的系列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一年來,法庭緊緊圍繞黨中央賦予的職責使命,充分發揮對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上訴案件和壟斷上訴案件集中審理優勢,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等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不斷健全完善專業化審判機制,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進一步凸顯,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了堅實司法保障。現將關于法庭工作的年度報告予以發布,以期有效增進社會各界對法庭工作的了解和監督,進一步傳播知識產權法治理念,營造有利于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法治氛圍。
目錄
一、 以政治建設為統領,鍛造過硬隊伍
(一)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
(二)大力加強專業化能力建設
(三)建章立制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二、 以執法辦案為中心,提升審判質效
(一)案件數量持續增長
(二)各類案件特點紛呈
三、 以保護創新為使命,激發創造活力
(一)堅決保護科技創新進步
(二)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三)依法監督支持行政行為
(四)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
四、 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完善審理機制
(一)推進統一裁判標準系統工程
(二)探索健全新型案件審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四)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
一、 以政治建設為統領,鍛造過硬隊伍
法庭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法庭各項工作與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同頻共振、黨中央決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一)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
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分黨組每周例會制度,及時傳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院黨組工作要求。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利用現址有限空間建設法庭“黨建文化長廊”,集中展示中國共產黨光輝歷程、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史、法庭大事記和干警司法調研成果;與駐地豐臺科技園和社區黨支部共同組織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之“加強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系列活動。扎實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認真梳理影響法庭審判質效的頑瘴痼疾,推進落實5方面22項具體整治措施,并重點圍繞規范對外交往、健全審判管理制度、統一行政案件文書樣式等開展建章立制工作,實現“當下治”與“長久立”相統一。探索創新青年理論學習形式,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北京中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互聯網法院形成“青年黨團工作四方共建機制”。法庭黨總支被評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及“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法庭被評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青年五四獎章集體”,1名法官家庭獲評“全國最美家庭”,1名法官助理獲評“中央和國家機關優秀共青團干部”。
(二)大力加強專業化能力建設
堅持周強院長在建庭時提出的“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國際化”要求,強化法庭專業審判人才隊伍建設,努力將法庭打造為全國知識產權審判“人才高地”。目前法庭各類人員保持在160人左右,42名法官全部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其中34%是博士,34%有理工和法律復合學歷背景,25%有海外留學經歷。持續實施“知產英才”計劃,推動與各地法院建立規模適度、期限適中、有序輪換的法官助理交流培養常態化機制,為全國法院培養儲備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知識產權審判人才。持續開展業務培訓研討,依托國家法官學院舉辦3期全國法院技術類知識產權審判業務網絡培訓班、約1200人參加,“新知大講堂”“法庭講壇”等法庭常態化學習平臺2021年累計授課12場次、約4000人次參加,促進法庭自身和條線法院專業審判能力不斷提升。
(三)建章立制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嚴格執行中央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等鐵規禁令。修訂分案細則、專業法官會議規則、審判權責清單、“四類案件”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堅持嚴管厚愛相結合,采取選樹“身邊的榜樣”、發送“知產家書”等創新形式,厚植昂揚向上、團結拼搏、艱苦奮斗、風清氣正的法庭氛圍。
二、 以執法辦案為中心,提升審判質效
法庭始終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以統一裁判標準和提高審判質效為基本目標,努力公正高效審理好各類案件。
(一)案件數量持續增長
1. 案件基本數據
2021年,法庭共受理技術類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5238件(新收4335件),審結3460件,結收比為79.8%。法庭受理案件占全院的17.8%(受理的民事二審案件占全院68%、行政二審案件占全院100%),新收占16.4%,審結占13.5%,收結案件數均為全院各部門之首。與2020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數量增加1158件,增長率為36.4%;結案數量增加673件,增長率為24.1%。
(注:因系統數據抓取原因,法庭2019年、2020年實際新收案件分別為1946件、3177件,2019年實際舊存案件為513件,各比當年法庭年度報告發布數據多1件,本次對此一并予以訂正)
2. 法官人均結案和案均審理周期
2021年,法官人均結案83.5件,同比增長1.2%。各類案件結案平均審理周期為134個自然日,民事二審實體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129.4個自然日,行政二審案件平均審理周期為143.6個自然日。因人案矛盾日益加劇,疑難案件增多,與上年度相比,平均審理周期有所增長。
3. 案件分類數據
在新收的2569件民事二審實體案件中,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576件,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806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權屬糾紛213件,植物新品種權糾紛68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2件,技術秘密糾紛79件,計算機軟件糾紛593件,技術類知識產權合同糾紛153件,壟斷糾紛25件,其他類型糾紛54件。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計算機軟件糾紛、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權屬糾紛、技術秘密糾紛、植物新品種權糾紛等案件增幅較大。管轄權異議案件有所下降。
在新收的1290件行政二審實體案件中,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糾紛457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駁回復審糾紛36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駁回復審糾紛3件,發明專利權無效糾紛283件,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糾紛234件,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糾紛102件,植物新品種申請駁回復審糾紛1件,壟斷行政糾紛2件,行政處罰、行政裁決等其他行政案件172件。與上年度相比,各類行政糾紛均大幅增長,涉及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糾紛和發明專利權無效糾紛數量增長最多。法庭首次受理植物新品種授權確權糾紛和壟斷行政糾紛。
4. 裁判結果數據
在審結的3460件民事和行政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2272件,維持率為65.7%;以撤訴方式結案509件,撤訴率為14.7%,以調解方式結案198件(出具民事調解書的情形),調解率為5.7%,總體調撤率為20.4%;以發回重審或改判方式結案468件,發改率為13.5%,其中發回重審率為0.8%,相比上年2.2%明顯下降;以其他方式結案13件。
在審結的2023件民事二審實體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1004件,維持率為49.6%;以撤訴方式結案440件,以調解方式結案198件,總體調撤率為31.5%;以發回重審或改判方式結案381件,發改率為18.8%。民事管轄案件改判率為4.8%。
在審結的971件行政二審案件中,以維持原審裁判方式結案862件,維持率為88.8%;以撤訴方式結案43件,撤訴率為4.4%;以發回重審或改判方式結案64件,發改率為6.6%,以其他方式結案2件。
5. 涉外、涉港澳臺案件
2021年,法庭共新收涉外、涉港澳臺案件437件,占收案總數的10.1%,同比增長16.2%。其中,新收涉外案件382件,占新收案件總數的8.8%;新收涉港澳臺案件55件,占新收案件總數的1.3%;民事二審案件176件,行政二審案件261件。共審結涉外、涉港澳臺案件280件,占結案總數的8.1%,與上年持平。
(二)各類案件特點紛呈
1. 整體案件特點
第一,民事和行政實體案件數量均持續增長。新收民事二審實體案件2569件,收案數量增加620件,同比增長31.8%;新收行政二審案件1290件,收案數量同樣增加620件,同比增長92.5%,增幅巨大,充分反映出科技發展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強烈需求。
第二,涉及的技術前沿領域日益擴展。新型糾紛大量涌現,超1/4案件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且增速明顯加快,顯示出法庭案件審理與我國科技創新實踐同頻共振,能夠為關鍵核心技術和重點領域科技創新提供有效服務保障。
第三,訴訟的國際性特征更加凸顯。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持續快速增長,一些案件國內訴訟與國外訴訟交織,知識產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愈發凸顯。
第四,案件來源的地域性更趨分化。案件多集中于經濟發達和產業聚集地區,法庭受理案件中超過一半來自北京、上海、廣州三家知識產權法院,但也有一些中西部地區(如鄭州、成都、武漢)案件數量快速增長。各地法院審理的關聯案件和需要準確把握多層次價值取向的案件明顯增多,在全國范圍加強政策指導、工作統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增強。
2. 各類案件特點
專利民事案件:(1)權利要求解釋仍是此類案件的主要難點。法庭進一步明確了技術特征劃分、等同特征判定、功能性特征及使用環境特征識別等與權利要求解釋相關問題的裁判標準,確保專利保護范圍、強度與專利權人基于現有技術作出的創造性貢獻相匹配。(2)侵權抗辯類型以合法來源抗辯和現有技術抗辯居多,并出現了針對專利權效力提出抗辯的情況。(3)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計算更加科學合理。靈活運用證據規則,盡可能查明侵權受損或獲利相關事實,務求科學合理認定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數額,高額賠償案件越來越多,有效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4)專利(申請)權權屬糾紛中職務發明糾紛占比最高。如何理解訴爭發明與員工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相關”、如何把握訴爭發明是否“主要利用”原單位物質技術條件,系此類案件的主要爭議點。(5)涉專利民事行政交叉案件協同審理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積極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建立專利民事侵權程序和確權程序交叉案件的溝通反饋機制,有效促進專利民行交叉案件的協同審理。
專利行政案件:(1)涉訴專利類型以發明為主。新收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與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740件,占新收專利授權確權案件總數的66.4%。(2)涉新領域、新業態發明專利糾紛增多。除醫藥(含中醫藥)、通訊領域仍為訴訟熱點領域外,涉互聯網、大數據、電子商務、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發明專利案件越來越多。(3)案件爭點多為創造性和新穎性的認定。
植物新品種權案件:(1)主要農作物品種占比大。涉及的植物品種包括玉米、水稻、小麥、棉花等,其中涉玉米、小麥新品種權案件量占比靠前,均超10%。(2)案件類型和地區相對集中。民事侵權糾紛占比超80%,授權確權行政糾紛案件首次進入法庭程序;案件來源地區相對集中,河南、江蘇、安徽、甘肅、山東排名前五。(3)侵權主體多元、行為多樣。侵權主體涵蓋種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糧大戶等,侵權手段更加隱蔽。(4)注重對育種成果的綜合保護。審結“純白色真姬菇菌株”發明專利侵權案,依法保護權利人以微生物保藏號獲得的微生物品種專利權。專利保護成為種質資源保護的重要渠道之一,凸顯了育種家對創新成果多元保護的法律需求。
技術秘密案件:(1)案件數量持續增長,涉及的技術領域更加廣泛,涉新技術領域案件增多。2019年受理技術秘密糾紛實體案件12件,2020年增長到44件,2021年增長到79件。(2)涉及的法律問題復雜多樣。程序問題主要涉及管轄權爭議,包括侵權行為地、重復起訴情形的認定及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時管轄的確定等。實體問題的爭議包括技術秘密內容和范圍、侵害技術秘密賠償數額的確定及保密措施、侵害技術秘密行為、修改和改進技術秘密行為中實質性貢獻、定作產品技術信息是否構成技術秘密的認定等。(3)高額判賠案件明顯增多。繼2020年“卡波”技術秘密侵權案頂格判處5倍懲罰性賠償3000余萬元后,在“香蘭素”技術秘密侵權案中判賠1.59億元。
計算機軟件案件:(1)主要為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和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兩種類型。(2)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件中批量維權案件較多。(3)計算機軟件的權屬認定面臨更多難題。比如,就計算機軟件完成時間出現循環、多輪舉證等情形。
壟斷案件:(1)壟斷協議糾紛民事案件特別是橫向壟斷協議案件占比增加。橫向壟斷協議涉及的行業包括信息通訊技術、駕駛培訓服務、消防檢測服務等,部分壟斷協議有行業協會參與。法庭在多起案件中認定構成壟斷協議,彰顯加大司法反壟斷的鮮明態度。(2)壟斷行政案件開始進入法庭程序。兩起行政案件分別涉及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的適用和行政不作為行為起訴期限的確定問題,被告分別涉及地方執法機關和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3)涉外反壟斷民事案件增多。當事人針對發生在境外但對我國境內市場產生限制競爭效果的反壟斷行為提起訴訟。(4)反壟斷問題與知識產權問題交織情形增多。此類案件既涉及濫用與專利權有關的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問題,又涉及藥品專利反向支付協議、劃分市場、限制銷售等橫向壟斷協議,案件日趨疑難復雜。
三、 以保護創新為使命,激發創造活力
法庭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理念,在各類案件審理中科學劃定權利邊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激勵科技創新和維護公平競爭的職能作用。
(一)堅決保護科技創新進步
一是加大重點領域保護力度。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定全面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司法解釋,依法審理水稻“金粳818”、玉米“隆平206”等品種權案件,發布首批全國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會同農業農村部共建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合作機制,堅決維護國家種源安全。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組織召開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座談會,開展“中藥古方知識產權保護”課題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中醫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建設,在涉“中藥發藥機”發明專利權無效案中維持專利權效力,有效服務疫情防控大局。依法保護科技創新主體合法權益,妥善審理因科技成果權屬認定、權利轉讓、價值確定和利益分配產生的糾紛458件,在涉“高溫微波膨化爐”“指紋識別”“彝族醫藥”等專利權屬案中準確認定職務和非職務發明,有效保護激勵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創業。同時,積極開展種質資源保護、技術秘密保護、醫藥專利保護、平臺經濟法律問題、集成電路保護規則等專項調研,相關成果有的轉化為司法解釋、司法政策、裁判規則,有的成為中央有關部門的決策參考。
二是切實強化保護措施。堅持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有效防止權利濫用,持續破解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難題。針對舉證難,依法適用證據規則,適時轉移舉證責任,合理運用舉證妨礙排除制度,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引導當事人積極主動、全面誠實提供證據,在不少案件中對賠償數額、技術秘密及侵權認定等作出有利于權利人的事實推定。針對周期長,積極運用臨時措施,在“芯片設計及量產”技術秘密侵權案中首次采取“發回重審+臨時禁令”的裁判方式,切實提高侵權救濟時效和權利保護效果,及時有效制止侵權行為,防止權利人“贏了官司輸了市場”。針對賠償低、成本高,切實加大損害賠償和維權合理開支支持力度,在“香蘭素”技術秘密侵權案中,判賠1.59億元,是人民法院史上生效裁判判賠額最高的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依法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在“金粳818”水稻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依法認定信息匹配平臺銷售組織者地位并判處懲罰性賠償,嚴厲打擊種子套牌侵權。在“柴油發動機”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案中,總結提煉出判斷通謀虛假意思表示的“三步法”審理思路,并判令主要過錯方依法返還資金2億元。美國知名法律資訊平臺Law360近期評價:“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領域,中國法院越來越多地避免適用法定賠償,而適用不當得利等非法定賠償,呈現判賠數額增多的趨勢。”
三是依法制止不誠信訴訟行為。積極運用司法懲戒,在“繞線機”實用新型專利侵權案等多起案件中對阻礙法院取證、故意逾期舉證等妨害民事訴訟行為從重予以司法處罰,引導誠信訴訟。依法規制知識產權權利行使,對采取訴訟外包、針對銷售類小微企業大量起訴的商業維權案件,依法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既引導溯源維權,又保護小微企業生存發展。
(二)有效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加強對平臺經濟、核心技術、醫藥通信等重點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審判指導力度,切實強化技術秘密司法保護,審結一批司法導向鮮明的有利于科技創新和公平競爭的典型案件。在“駕校聯營”橫向壟斷協議案中宣告聯營協議和自律公約全部無效,從源頭上制止壟斷行為。在“沙格列汀片”發明專利侵權撤訴案中對藥品專利反向支付協議作出反壟斷初步審查,對全國法院在一般民事侵權或合同案件中加強反壟斷審查作出指引,也對相關市場經營手段發出警示,積極引導市場公平競爭。在“必沃”技術秘密案中明確商業秘密刑民交叉案件的處理原則,確保對權利人的全面及時救濟。在涉“優選鋸”“胍基乙酸”“石化廢氣無害化處理”等技術秘密侵權案中,通過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和明確當事人的保密義務,切實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有效遏制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穩妥推進反壟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起草工作。周強院長主持召開專題論證會聽取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全體專家意見,深入征求相關部門和地方法院意見。
(三)依法監督支持行政行為
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和反壟斷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在涉“磁共振成像”技術發明專利無效案中科學合理解釋權利要求,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成果司法保護力度。在法庭首例植物新品種權授權確權行政案——“哈育189”植物新品種駁回復審糾紛案中,明確植物新品種特異性比對時已知品種的判定標準,促進規范品種權申請行為并提高授權質量。妥善審理知識產權和反壟斷行政處罰、行政裁決案件,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權益,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在杭州格凱商貿有限公司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行政不作為案中,闡明了確定反壟斷調查合理期限的考慮因素,以及反壟斷調查合理期限與行政不作為的關系,支持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履職。
(四)更好服務對外開放大局
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公平公正審理涉外知識產權和壟斷案件,努力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2021年共新收涉外案件382件,約占法庭全部新收案件的8.8%,審結246件。在“帶鎖髓內釘”發明專利侵權案中,因侵權人拒不提交賬冊,改判全額支持外方權利人主張的2000萬元賠償,彰顯我國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科技發展環境。秉承開放透明、自信包容的態度,加強與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的合作交流。參與編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全球專利案件管理司法指南(中國專章)》,派員參加世界知識產權組織“2021年知識產權法官論壇”等國際會議,4案裁判文書入選南方中心和聯合國貿發會議“知識產權與公共衛生案例數據庫”,積極講好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故事,發出中國聲音。
四、 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完善審理機制
法庭堅持以改革思維破解難題、以創新方式保護創新,不斷完善訴訟機制,積極利用現代科技賦能增效,切實提升知識產權審判能力和水平。
(一)推進統一裁判標準系統工程
不斷完善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全面修訂會議規則,全年累計召開45次,討論案件268件,確保法庭內部法律適用統一。創刊出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判指導與參考》,建立與條線法院審判工作情況定期通報機制,系統分析總結2020年審結的405個發改案件并形成年度發改報告印發條線法院,充分凝聚共識。注重打造典型案例,編輯出版法庭2019年和2020年裁判要旨(中英文雙語版)、法庭典型案例評析,在法庭微信公眾號開設“新案速遞”欄目并及時發布最新典型案例36篇。2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1案入選“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5案分別入選2020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3案分別入選第四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百場優秀庭審”,1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1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典型案例”,6案入選首批全國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4案入選“人民法院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5案入選農業農村部2021年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二)探索健全新型案件審理機制
不斷完善以技術調查官制度為基礎,以專家輔助、專家陪審、技術咨詢、技術鑒定為重要組成部分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及時調整充實“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并加強在全國范圍按需調派;法庭增加4名技術調查官,創新法庭內部技術調查官申請配額制度,組建庭內技術調查志愿者隊伍,有效解決技術類案件事實查明難題。充分利用上訴案件集中審理優勢,深入探索專利民事與行政案件協同審理機制,多起關聯案件得以協同處理,有效縮短糾紛解決周期,確保權利要求解釋協調一致。健全便民利民訴訟服務機制,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改革,設立速審合議庭,集中審理程序性案件和批量商業維權案件,實現快慢分道。探索民事和行政案件審理合議庭適當分工機制,對專業性較強案件集中審理,進一步提升法庭審判專業化水平。
(三)積極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定期與農業農村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反壟斷局等部門進行業務交流,在司法解釋起草和專業問題研究中注意聽取和吸收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議,推動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壟斷行政執法和司法等工作銜接機制。推動最高人民法院與農業農村部簽署合作備忘錄并聯合召開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座談會,建立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專家咨詢機制。組織全國法院參加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全國視頻會議,配合打好種業翻身仗,共同凈化種業市場。加快推進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強化在線訴調對接。
(四)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
積極推進司法數據深度應用,持續完善“知己”裁判規則庫,分類編纂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裁判規則,推行辦案裁判規則檢索報告工作機制,推動案件信息、裁判規則、司法大數據等審判資源互聯互通。“知己”裁判規則庫互聯網版已對接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云平臺。大力推進在線訴訟,依托“中國移動微法院”,探索打造“知產法庭云”,為當事人提供在線開庭、在線質證、在線詢問、在線調解、集約送達等訴訟服務,目前已在線庭審3000余案,有效保障在疫情期間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探索應用實物證據3D成像在線全方位立體展示,有效解決實物證據在線質證難題。全面推行訴訟文書集約送達,目前超過98%的案件采用電子送達,全年電子送達26443人次,成功率達96.4%,平均送達周期僅12.7小時,大大縮短送達周期,節約郵資88萬余元。積極推進一審卷宗電子化上訴移送,已實現與上海、廣州、杭州、寧波等地法院系統對接,大幅提高司法程序銜接效率。法庭中英文網站總訪問量超過1.4億人次,法庭官微粉絲已突破5萬人。
結束語
回首過去,法庭三年試點可謂篳路藍縷、成就顯著、收官圓滿。實踐充分證明,黨中央批準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的決策完全正確。但我們深知,與黨中央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法庭工作還存在諸多不足,同時也面臨不少困難。展望未來,法庭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兩個大局”,心懷“國之大者”,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從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更大力度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以更實舉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以更積極姿態參與知識產權國際治理,進一步發揮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作用,奮力推進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和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案件 法庭 保護 知識產權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