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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
把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概括為習近平法治思想。這是順應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又一重大理論創新成果,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與行動指南。
新時代從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實際出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點,是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同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相結合,注重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法推進人民政協工作,把人民政協制度的獨特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充分認識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
當代中國正在經歷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也正在進行人類歷史上最為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站在總結社會發展規律的新高度,將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踐相結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了歷史性變革與成就。習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和黨的十八大以來波瀾壯闊的法治實踐進程,既是對我國法治建設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與理論升華,又是對我國未來法治建設的總體規劃與方法指引,是對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繼承、豐富和創造性發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步入新時代,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需求日益廣泛、日趨多元,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推動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更需要科學理論的指導。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國際國內環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未來法治中國建設的指路明燈,是推進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本遵循。
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新時代,從“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須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五個方面立體施策,要注重發揮協商民主的優勢。人民政協是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人民政協的組織體系最大限度地覆蓋了全國各族各界群眾,與我國規模龐大且構成復雜的人口現實相適應,盡可能廣泛地吸納各方意見,有益于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科學民主決策,提升國家治理績效,這與“要堅持科學立法”高度契合。新時代的社會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要解決這一矛盾,必須注重傾聽人民群眾日趨多元的利益訴求,這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協作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要引導并擴大公民依法有序政治參與,達致促進黨和政府民主決策、凝聚社會共識的實效。
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全面領導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特征。習近平總書記將“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置于首要地位,人民政協在國家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根本前提是堅持黨的領導。
要積極引導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高思想認識和理論水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為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的主軸。要構建黨的組織對黨員委員全覆蓋、黨的工作對政協委員全覆蓋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協黨組成員聯系黨員委員、黨員委員聯系黨外委員制度,探索黨員組織關系雙重管理機制,擴大黨的組織覆蓋面,確保政協工作始終沿著習近平總書記指引的方向前進。要持續探索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加強協商議政過程中的雙向發力,推動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最大程度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最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持續推進完善協商民主
協商民主的一個突出優勢就是在決策形成之前和決策實施過程之中開展及時而廣泛的協商,努力形成有利于減少失誤的共識。隨著我國民主政治的深入發展,協商民主制度不斷革新,協商民主經驗不斷積累升華并在黨的十八大后日漸成熟,形成了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這是我國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大優勢。完善專門協商機構制度,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人民政協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下,充分發揮新時代人民政協的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真正實現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發展。要進一步明確專門協商機構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工作職責,將政協協商納入決策程序,明文規定協商的選題范圍、討論原則、討論程序、交流方式、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將各族各界群眾多元化訴求表達納入規范化、程序化軌道,強化協商成果采納落實機制,推動協商民主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效能。
持續釋放人民政協治理效能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政協工作,必須強化委員責任擔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廣大政協委員要堅持為國履職、為民盡責的情懷,把事業放在心上,把責任扛在肩上,認真履行委員職責。要提高委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充分激發廣大委員參與國家治理的積極性與能動性,為黨委部門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民意支撐。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政協工作,需要重視發揮數據治理的賦能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善于運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以數據治理促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智能化與現代化,對全面提升新時代政協工作水平、推進政協依法履職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要增強委員數據治理意識,打造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拓展委員線上線下多種依法履職渠道,全面提升委員依法履職績效。
(作者系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約研究員,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治理 協商 法治 人民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