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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經濟與科技社會學研究室主任呂鵬:共筑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同心圓”
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記者 賈寧攝
當前,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輿情熱點是防游戲沉迷。隨著一系列政策的出臺,尤其是被稱作“史上最嚴”的未成年人防沉迷新政取得了明顯效果。但第三方平臺監管的“天花板”,實際反映了法律法規、行政監管、司法實踐、企業自律和社會共治的責任邊界問題。實踐中,互聯網企業發現侵害行為,如何合法報告涉及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還需要司法機關進一步明確指引。
對平臺過度收集未成年人敏感個人信息的擔憂,只是技術手段強化帶來的新問題之一。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應該有一個優先順序,更加突出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欺凌防范、網絡沉迷、支付能力和風險防范、不良信息內容管理、網絡犯罪防范與治理等內容。
人們都同意要加強國家、平臺、社會的協同治理,但其實責任導向的管制模式依然是主導。現在,平臺在內容上承擔首位責任,但家庭是網絡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最大短板表面在家庭,真實短板是沒有支撐體系。應轉向對監管主體賦能的指引模式,積極指引主體行為。尤其要高度重視脆弱家庭、初中階段兩個關鍵。
促進未成年人獲得自我保護的能力,要更加重視未成年人參與。應從科技創新角度,妥善處理保護未成年人與培養科技創新能力的關系。考慮到未成年人網絡行為的復雜性,應建立科學分類監管機制、完善場景化區分原則。人們在網絡信息應“分類管理”上有共識,但在合法信息、非法信息之外,哪些是“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卻不是總能達成共識。雖然關于社會規范、倫理,已有了很多宣言和原則,但如何把這些理念真正轉化為“代碼”,仍然存在著制度和技術障礙。要把社會科學引入互聯網產品設計,培養更多“社計師”人才。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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