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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協召開發揮民主協商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專題協商會
向基層延伸 向實處發力如何明顯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是一份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才能更好解決的高難度“考卷”。會議現場,委員們你來我往、有問有答,共同商量著出辦法、出共識。安徽省政協主席張昌爾指出,民主協商尤其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只有讓基層治理更為有序、充滿活力,才能用一根根‘針’穿起千萬條‘線’,繡出‘中國之治’的錦繡畫卷。”
合肥市政協主席韓冰舉例說,近年來,合肥市積極探索開展立法協商,如圍繞《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開展立法協商,有力服務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他認為,建立科學有效的制度機制,是提升政協立法協商工作實效的關鍵。
淮北市政協主席諶偉結合實際工作指出,在助推解決民生問題具體事務中,當前還存在諸如民主監督意識不夠強、民主監督成效不夠明顯等問題。蚌埠市政協常委曹軍則認為,我國的“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是具有東方智慧的制度創新,建議把政協委員參與非訴糾紛調解的行為,定位在人民調解的范疇。
安徽省政協副主席姚玉舟表示,民主協商參與社會治理還處于探索階段,協商議題、程序、對象,協商成果辦理、落實、反饋尚未形成閉環,建議各級黨委政府支持政協充分利用自身組織、結構、功能、智力等優勢,找準參與社會治理的切入點、著力點,努力做到思想引領促政治,協商建言促自治,民主監督促法治,為民服務促德治。
會上,省司法廳現場回應稱,今后將加強協調聯動,建立“兩代表一委員”調解工作室與市、縣人民調解中心等銜接配合的聯動機制,促進多元解紛;深入推進訴調對接,切實提高調解協議的實際履行率。
省民政廳也表示,已經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動形成了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鄉社區協商政策體系,特別是在村(社區)層面成立社區工作協商委員會,作為開展城鄉社區協商的常設機構,是全國首創推出、試點探索的社區協商工作制度創新,目前已在全省村(社區)實現了全覆蓋。
(劉甜甜 胡方玉)
編輯:李京
關鍵詞:協商 基層 政協 治理 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