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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民營經濟推動共同富裕的內在邏輯
習近平總書記在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論述中把堅持基本經濟制度作為重要原則,再次強調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兩個健康”,明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同時強調先富帶后富幫后富。這就深刻闡明了民營經濟與共同富裕的內在聯系,并為發揮民營經濟在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改革開放以來的“浙江模式”充分詮釋了民營經濟在先富帶后富、實現共富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浙江的活力之源在于改革,就在于率先建立了調動千百萬人積極性的、激發千百萬人創造力的體制機制,這首先又體現于具有先天市場屬性的民營經濟。民營經濟不僅是浙江經濟的“鐵柱鋼梁”和浙江發展的“制勝法寶”,也成為浙江人民實現共富的“財富源泉”。
■ 民營經濟是共同富裕“做大蛋糕”的主力軍
民營經濟為共同富裕提供物質財富。高質量發展是共同富裕的基石,只有在經濟高質量發展中才能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民營經濟是高質量發展和推動投資增長的重要力量,如民營經濟重要發祥地溫州,2018年啟動創建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全力優化營商環境,GDP從全國第35位躍升至今年上半年的第28位。2020年全國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6%,浙江省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60%。民營經濟是實現消費繁榮的重要源泉。民營企業大約生產和銷售了全國80%以上的日用消費品,服務于社會終端消費需求的民營企業還不斷創新新需求的增長點,刺激經濟持續增長。民營經濟是拉動外貿增長的主力軍,并展現出極強的活躍度。2020年,民企進出口額占我國外貿總值46.6%;浙江省民營企業貨物出口、進口分別增長12.3%、18.3%,分別占全省總額的82.1%和57.3%,較上年分別提高2.3和3.4個百分點。
民營經濟是改革創新發展動能的主體。以改革創新激發共同富裕的內在動力,首先要形成更富活力、創新力、競爭力的高質量發展模式和培育更加活躍、更有創造力的市場主體。民營經濟貢獻了90%以上的市場主體,目前我國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來自民營企業,移動支付、共享單車、電子商務、元宇宙等新經濟新業態也大都來自民營企業。新發展階段,民營企業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搶抓“雙碳”戰略機遇,用好政策紅利,堅守實業,做強主業,練好內功,持續提升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能力,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新動能。
民營企業是勞資關系的穩定器和基本單元。堅持就業優先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戰略導向,為此必須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實現居民人均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民營企業通過薪酬和股權激勵等較好地實現利益共享,形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從而利于形成穩定而有活力的經營管理團隊,提升企業競爭力。浙江的海康威視、森馬等都是通過股權多元化提供激勵來實現價值共享。民企通過營造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可以切實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民營企業還通過為員工提供職業上升通道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參與機制,給員工希望和歸屬感,將個人目標融入企業目標實現共同發展。
■ 民營經濟是共同富裕“分好蛋糕”的生力軍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初次分配領域,民營經濟是提高居民收入的主要力量。在市場機制主導下的初次分配對收入和財富分配不均具有決定性作用,既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完善生產要素按貢獻分配的政策,使要素所有者均可以在價值增值過程中分享自身創造的剩余,收入水平隨之提高。同時又要在微觀層面上實現企業價值取向從“股東至上”轉向相對平衡、兼顧職工利益和承擔社會責任的重塑,促進包容性增長。第二次分配領域,民營經濟為社會福利分配提供財力保障。2020年浙江省民營經濟創造的稅收占全省稅收收入73.9%。作為最大的稅賦源,民營企業遵紀守法、照章納稅,積極履行相應的責任與義務,擴大稅基,促進了社會公平。浙江以全國1.06%的陸域、4.57%的人口創造了凈上繳國庫的17.23%,最重要的來源就是民營經濟的創造。第三次分配領域,民營企業自愿以慈善公益等形式履行社會責任。新時代民營企業參與社會治理的本質內涵就在于通過建立與企業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聯系,并基于企業的經濟功能承擔面向利益相關者的社會性議題和多元社會責任,最終創造涵蓋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綜合價值,提升社會的整體福利。
■ 民營經濟是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同盟軍
習近平總書記把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作為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舉措,要求抓住重點、精準施策,推動更多人群邁入中等收入行列。他強調指出,中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是創業致富的重要群體,在扎實推進共同富裕過程中,民營經濟承載著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進城農民工等量大面廣人群的就業創富。因此要切實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提高收入水平。民營經濟“56789”的貢獻中就有為我國創造了80%以上的城鎮就業和90%的新增就業。民企“上山下鄉”不僅吸納了當地剩余勞動力,還通過產業發展使農民增收。民營企業通過不斷優化的收入分配制度來推動中等收入群體的擴大。以民企為主平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由于90%以上的市場主體為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自然擴大了中產階層,有利于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
(隗斌賢系浙江省政協常委,浙江省社會主義學院原巡視員、教授;趙文冕系溫州市工商聯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編輯:張紅晨
關鍵詞:民營 經濟 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