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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老百姓“看病錢” 最高法發布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網北京10月28日電 (薄晨棣)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事關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從多個角度反映了醫保騙保犯罪的行為手段及其社會危害性。
最高法刑三庭負責人介紹,醫保騙保刑事案件主要涉及詐騙、合同詐騙、貪污、濫用職權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罪名,其中以詐騙罪居多。主要呈現三方面特點:一是犯罪主體多元化。騙保的主體既有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參保人員,也有醫保卡或藥品收購者,部分案件還涉及醫保局工作人員。二是犯罪手段多樣化。既有醫療機構或參保人偽造病歷、票據,虛假報銷或串換診療項目,虛增診療費用,也有參保人冒用他人醫保卡、超量購買藥品后轉賣牟利、重復報銷醫療費用或隱瞞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部分案件還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醫保基金。三是危害后果嚴重化。醫保騙保犯罪行為隱蔽性強,部分案件時間跨度大、犯罪次數多、涉案金額高,嚴重損害了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
最高法刑三庭負責人表示,醫保騙保犯罪案發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法律意識不強,有的參保人對騙保的法律后果認識不清,認為只是一般違規行為,出于特定關系、減少醫療支出或獲取利益,將醫保卡借給他人使用或冒用他人醫保卡就醫。此外,醫保經辦和報銷審核機構對醫保報銷材料審查不嚴,部分醫生診斷開藥時,未按照規定核對持卡人與就診人是否對應,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據悉,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在犯罪主體、犯罪手段、犯罪情節和危害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各自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時體現出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從典型案例的判處情況看,對所有被告人在判處主刑的同時,均依法判處罰金刑。“這也是警示廣大醫保參保人員和從事醫保的有關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莫因小失大,騙取醫保基金不僅占不到便宜,反而會失去的更多。”該負責人表示。
附:人民法院依法懲處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目錄
1. 曾望清詐騙案
——依法嚴懲醫保騙保幕后組織者、職業騙保人
2. 靳利娟、羅安君等詐騙案
——社區定點醫保機構以虛開藥品的方式騙取醫保基金,數額特別巨大
3. 馬良、郭萬靈詐騙案
——以“掛空床”的方式虛構醫藥費用,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4. 金葉、張川、高峰、陶玉銓、顧翠霞詐騙案
——醫療機構以開具“大小處方”的方式虛增藥品金額,套取藥品差額
5. 王韜貪污案
——醫療保險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虛報冒領等手段,套現國家醫保資金
6. 趙德勝詐騙案
——參保人員以超量購買藥品后轉賣的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7. 劉治普詐騙案
——參保人員重復報銷醫療費用,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編輯:羅文
關鍵詞:醫保 犯罪 騙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