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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將迎來三審 草案作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修改回應社會關切
如何緩解家長的家庭教育焦慮,家教服務機構良莠不齊如何監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教短板怎么補齊……10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記者會上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將于10月19日至23日舉行,將審議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等。草案作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修改,進一步回應社會關切。
家教法草案進一步明確婦聯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今年8月,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對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進行二次審議。臧鐵偉介紹,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133人提出的265條意見,另收到群眾來信3封。主要意見包括:進一步修改完善家庭教育的定義,明確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界限,修改完善家庭教育內容和方式方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關家庭教育職責;進一步加大國家支持力度,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有關職責;進一步加強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的管理,明確服務規范,建立從業人員準入制度等。經過認真研究,多數主要意見已吸收。
“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臧鐵偉說,一是,完善有關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內容的規定,進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界限,更加充分地體現家庭教育的特點。二是,針對有的家長對未成年子女施加過重的學習負擔,有的家長對未成年子女沉迷網絡等行為疏于管教的突出問題,增加有關規定,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相關職責。三是,落實中央有關文件對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明確要求,補充完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相協同等內容。四是,考慮到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家庭教育面臨較多困難,增加相關規定,對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幫助。五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明確婦聯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六是,進一步明確委托照護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法律責任。七是,進一步做好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銜接,防治不采用正確的家庭教育方法,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的問題。
家教人員準入是否有要求?家教法草案:未作明確規定
針對當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良莠不齊的現象,臧鐵偉介紹,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有針對性作出一些規定:一是,明確省級人民政府或者有條件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相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和評估規范。二是,明確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三是,明確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應當加強自律管理,制定家庭教育服務規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未對從事家庭教育工作人員的準入要求作出明確規定。”臧鐵偉說,有關部門、地方或者行業可以結合實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對從事家庭教育工作人員的管理規范或者要求。
家庭教育焦慮怎么緩解?家教法草案:家庭教育強調立德樹人
在臧鐵偉看來,當前一些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慮情緒,需要從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等多方面綜合施策,共同推動解決。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也從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規定,幫助緩解父母的焦慮:一是,在家庭教育內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點,強調立德樹人,引導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關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學探索精神和創新意識的培養,以及良好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生活習慣的培養。
二是,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導父母樹立正確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家庭環境。三是,明確父母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四是,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推動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五是,從國家、社會多角度,進一步明確各方面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協助的責任。
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難題如何解?家教法草案:教育部門、婦聯應提供服務
“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面臨較多困難,應當采取更精準的措施對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幫助。”臧鐵偉說,為此,家庭教育促進法草案增加規定:“設區的市、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措施,對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業就業支持等服務,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創造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引導其積極關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記者 王春霞)
編輯:張紅晨
關鍵詞:家庭教育 明確 未成年人 草案 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