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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嚴查五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件
新華社沈陽8月14日電(記者李錚)以案謀私、濫用職權、吃拿卡要,致力打造優良營商環境的遼寧堅決向這些亂象開刀。近日,遼寧省紀委監委曝光五起破壞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警示廣大黨員干部引以為戒。
五起案件中,有的以案謀私。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錦州市黑山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譚光明利用職務便利,先后9次為違規車輛提供免受執法處罰或特殊關照,共計收受11萬元好處費。2021年6月,譚光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曝光的案件中,還有濫用職權干預司法執行的問題。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本溪市溪湖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丁偉東在某工程款糾紛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向他人打招呼予以關照,收受申請執行方20萬元好處費。2021年5月,丁偉東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中信紅河產業開發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魏仁田的違紀問題是違規經商辦企業。2005年4月,時任遼寧渤海水泥集團董事長、總經理的魏仁田違規購買大連瓦房店市老虎水泥有限公司70%股權,后續注資該公司2050萬元,委托他人任該公司總經理及法定代表人經營該企業。2021年5月,魏仁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另外,撫順市東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科副科長張樹豐工作慢作為問題,遼陽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原副科級干部付慶澤違規查封企業生產線問題都受到了嚴肅處理。
遼寧省紀委監委表示,五起案件中,吃拿卡要、以案謀私、違規兼職、濫用職權、過度執法等問題充分暴露出部分黨員干部規矩意識不強,擔當精神弱化,為謀私利不惜觸犯底線,嚴重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訓,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案件 五起 遼寧 營商 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