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疫情情況,香港特區政府8月5日公布,調整內地、澳門及臺灣來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安排。
根據安排,在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未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須在抵港后接受14天居家強制檢疫,并在抵港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新冠病毒檢測。
在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臺灣的未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須在登機來港前72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抵港后須于指定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在檢疫期間接受四次檢測。
已完成疫苗接種的從內地、澳門及臺灣抵港的人士,其強制檢疫期將可繼續按既定安排獲得縮短。
同時,根據目前疫情,特區政府將由8月9日起要求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天或之前三天內檢測的新冠病毒陰性結果證明。
香港特區政府將繼續與內地及澳門就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系,并按需要適時調整跨境防疫措施。(總臺記者 朱丹 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