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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委會副主委,上海師范大學校長袁雯:實施老有所為促進計劃讓老有所為成為長者新風范
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記者 田福良 攝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1996到2018年歷次修改,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八項老年人可自愿和量力從事的社會活動基本未變。我們缺乏對老年友好型社會的重新思考和頂層設計,傳統的養老觀念仍然是老齡事業發展的關注重點,使老有所為更多體現在理念和文本中。缺機會、缺認可、缺激勵,使老有所為尚處于自發狀態。為此建議:
一、 實施“老有所為”促進計劃。建議由民政、教育和人社部門牽頭,將“老有所為”納入各級老齡事業規劃,落實專項經費,制定專項計劃。一是促進老年人參與社區志愿服務。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資助方式,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聚焦后代照護、老年人互助、微環境維護、睦鄰關系、社區事務等主題,設計活動和持續參與機制,拓寬老年人服務社區的參與渠道,傳承關愛互助精神。二是支持有專長的低齡老年人創業。設立“老有所為”創業扶持資金,優先支持低齡老年人創建志愿服務機構,面向老年人的健康服務和面向中小學生的三點鐘學校等。支持學有所長的老年人開設工作室,傳承文化與技能。
二、 制定《“老有所為”實施意見》,全面保障和落實老年人參與社會的權利。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操作層面制定實施意見。提出老年友好型社會的價值取向和整體框架,設計“老有所為”促進計劃的目標原則和任務,構建老有所學的終身教育體系,保障老年人的繼續教育權利,增強老年人的社會適應能力。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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