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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立法規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
據新華社報道,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強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缎抻啿莅浮分鉀Q職業教育領域突出問題,推動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修訂草案》突出就業導向,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和促進就業質量提升,為進一步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礎。
在推動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及其他學習成果互通銜接方面,《修訂草案》提到,要打通職業學校教育發展通道,向上包括專科、本科層次的職業高等學校;向下融入義務教育,加強職業啟蒙教育。同時,推進中等、高等學歷職業教育的貫通培養,可以實行彈性學制。取消初等職業學校教育,用“職業高等學校”替代“高等職業學校”,職業高等學校對應于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專科、本科層次。
據悉,《修訂草案》是職業教育法施行20多年來首次大修。據教育部官網介紹,199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為指導、推動和保障我國職業教育的改革發展和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撐。隨著職業教育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在要素的深刻變化,特別是完成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戰略部署,需要對職業教育法作必要的補充和完善。(張惠娟)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職業教育 普通教育 地位 修訂草案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