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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國法院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超25萬件
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羅沙)2020年,全國法院堅持生態環境的全方位司法保護,強化事前預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復性司法的應用,嚴格落實綠色原則,依法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及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25.3萬件。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4日發布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0)》報告中透露的數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說,人民法院去年依法嚴懲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犯罪行為,審結一審環境資源刑事案件3.8萬件;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民事案件16.2萬件。
報告還顯示,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1993個,包括環境資源審判庭617個,合議庭1167個,人民法庭、巡回法庭209個,基本形成專門化的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
最高法同時發布的《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0年)》透露,不少地方法院探索設立特殊環保法庭,保護生物多樣性或專門生態系統。四川省在7個市州設立大熊貓國家公園專門法庭,服務于瀕危物種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最高法還發布了10個2020年度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包括因違法使用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污染環境引發的刑事案件,因傾倒生活垃圾、廢酸油渣等固體廢物引發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等。最高法環資庭黨務廉政專員李明義說,人民法院嚴厲懲治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盜掘古墓葬等犯罪行為,依法處以實刑、慎用緩刑。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環境 資源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