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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企業非法占用林地被判異地開荒種樹
新華社武漢5月23日電(記者田中全)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近日來到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鎮,對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破壞生態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的生態異地修復情況進行實地查看。之前雜草叢生的荒山上布滿新綠,紅綠相間的樹苗挺立在山坡上。
據介紹,鄂州市一家公墓公司在實施公墓建設項目中,超出批準劃撥范圍,非法將開發林地向周邊連片區域擴大約18.75畝,破壞了原有的生態資源。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檢察院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將該案件線索移送至武漢市人民檢察院。
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受案后,前往鄂州市走訪調查,發現被毀林地上已建有墓地,并已出售200余座。經專家評估,被毀林地的原址修復費用及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約73萬元。
檢察官從當地稅務部門了解到,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已投入逾千萬元,目前收支尚未平衡,且數月未能發放員工工資。審查起訴期間,該公司正處于勞動仲裁糾紛中。
原址修復會因墓地遷置影響群眾利益。以經濟賠償為訴求,無益于生態環境修復,還會加重企業的運營困難。怎樣在不影響群眾利益的前提下,嚴格依法辦案又不損害企業利益?
2020年9月,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定被告在規定期限內采用異地修復的方式恢復被毀林地生態功能。經過溝通協調,當地鎮政府同意拿出一塊荒山用于異地修復。
2021年3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支持了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涉案公司負責人當庭表示將積極履行修復義務,按照修復方案異地造林20畝,連續撫育管護兩年。
前不久,這家公司在這塊用于異地修復的山坡上種植欒樹、紅葉石楠等樹苗3300余棵,為荒山增添了一片生機。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非法占用林地 異地 修復 開荒種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