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委員讀書>委員談民法典>讀典互動
讀典互動?丨有了民政部門、公安機關的保護,還需要"自力救濟"嗎?
民事權利在受到損害時,如何保障和救濟呢?一般來說,民事權利主要是由國家機關等公權力保障,即公力救濟。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也廣泛存在著自力救濟的行為,那么既然已有公力救濟,是否還需要“自力救濟”呢?委員對此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甲委員 在現代社會生活中,每個人都應該在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的同時,注意不妨害或者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這是現代法治社會對每個人的基本要求。學習民法典是為了運用,對于侵權責任編,特別需要我們理解的是,民法典關于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不僅是為我們的民事權益提供相應的保障,也在提醒我們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要謹慎行事,不對他人的權利造成損害。 |
乙委員 是的,謹慎行事既可以避免“過錯”,也能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通常,人們會說,侵權責任法是救濟法。其實,法律上的“救濟”與我們所理解的民政部門的“救濟”不是一回事。法律上的“救濟”是指自然人、法人等法律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損害時,可以獲得恢復和補救的法律制度。該等救濟包括公力救濟和自力(私力)救濟。公力救濟即國家力量的保護,是指在權利受到侵犯時由國家機關給予保護,通常以訴訟的方式來救濟民事權利。自力救濟即是在無法及時得到國家機關的公力救濟,而依法以自己的力量來保護自己權利的行為。 |
丙委員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所提供的救濟主要是公力救濟,但是,我注意到民法典第1177條規定了“自助行為”,即“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內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過去的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都沒有的新規定,說明我國民法上的自力救濟制度更趨完善。 |
丁委員 根據民法典1177條的規定,適用“自助行為”需要滿足幾個前提條件:首先是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其次是情況緊迫并且無法及時獲得有關機關的保護,再次是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會使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同時,還要求采取的措施必要而且合理。自行采取措施之后,需要立即請求有關機關處理,例如報警。 |
戊委員 條文中明確將“扣留侵權人的財物”作為一種合理的措施加以規定,但同時使用了“等”作為兜底。是否意味著,不僅僅只有扣留財物這一種措施,其他措施,只要“合理”,法律上也是準許的。 |
已委員 同意您的觀點,應該包括多種措施,關鍵是如何理解“合理”。衡量措施合理與否的標準,應該與是否屬于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結合起來加以考慮。如遇到某個客人吃霸王餐,只要攔住客人即可;如果將客人捆綁起來,顯然就超出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范圍。捆綁霸王餐的客人這種不合理的行為,也構成侵權。 |
庚委員 需要注意的是,采取自助行為后,行為人必須及時尋求公權力機關的救濟。如果行為人不及時尋求公權力機關救濟,或者被公權力機關認定行為超出必要限度,也都會承擔侵權責任。比如及時報警,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財產保全等,都屬于及時尋求公權力機關救濟的行為。 |
辛委員 自力救濟制度賦予民事主體在一定條件下的自我保護權利,是對國家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公民權益不及時情況下的有益補充。民法典明確“自助行為”等制度,對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有利于從法律上對自力救濟行為進行規范。 |
壬委員 其實,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制度,性質上也屬于自力救濟制度。但正當防衛和自助行為也有區別。一般而言,正當防衛保護的對象不僅包括本人的合法權益,也包括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但自助行為僅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需要了解的是,自力救濟不僅僅只是“自助行為”;同時,也告訴我們,應該在準確理解“自助行為”與“正當防衛”不同的基礎上,正確適用這些規則。 |
癸委員 總的來說,民法并不鼓勵一般情形下對違法行為的自力救濟,以免出現“以暴制暴”“以違法對抗違法”的社會亂象。但是,現實生活中,也的確存在公力救濟來不及或者緊急情況下公力救濟不能的情況,如果完全禁止以自己力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機會,也可能造成片面和狹隘的后果。所以,民法典新增了“自助行為”等規定,但在適用條件上予以嚴格限制,既回應實際生活需求,又堅持法治社會建設導向,可以更好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救濟 保護 自力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