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一)
共同侵權行為
指多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行為。民法上構成共同侵權需要滿足四個條件:一是主體復數。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共同實施侵權行為。包括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以及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相結合。三是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四是受害人具有損害。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共同 侵權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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