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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文委員:建議制定深圳市城市民宿(網約房)管理辦法
隨著旅游經濟的快速發展,新消費升級,人們在追求詩和遠方的過程中,對于臨時住宿的個性化要求也越來越高。各種新興共享經濟平臺的興起,推動了城市民宿(網約房)旅游產業的快速發展。
作為新興行業的城市民宿,目前在法律監管層面幾乎處于空白,出現了管轄人員不知道該怎么管理?住宿人員在哪登記的?容易發生消防,為此建議盡快制定暫行管理辦法,改善城市民宿(網約房)模糊經營的局面。
1、 加強政府相關監管部門與各民宿預定平臺建立數據采集機制,讓公安部門可以第一時間掌握人員入住信息。
2、 各大網約房預定民宿平臺不能繼續當“專職收費員”和“甩手掌柜”,不能再以“免責聲明”對亂象“高高掛起”。政府監管部門要明確城市民宿(網約房)責任基礎上,以法治之力,強化自身責任和擔當。
3、 由相關監管部門牽頭,成立城市民宿(網約房)管理協會。在立法滯后的大環境下,由行業協會自律性組織,起到上情下達政策倡導的作用。對嚴重違規行為,利用法律監管空白處進行刻意組織違法犯罪行為的經營者采取處罰或者取締。
4、 所有網約房的經營者和房源信息需要在行業協會處備案。每個房源設立一個編號,登記好房源地址、房源房號、經營者身份證資料或者營業執照。在監管部門需要傳達指令的時候,可以找到協會負責人,信息傳達的速度和覆蓋廣度得到很好的優化。
5、 公安部門在網約房立法之前應盡快出臺暫行管理辦法,制定出相應的監管舉措。如規范登記、定期對網約房經營者進行指導性培訓。
讓城市民宿(網約房)成為星羅棋布的城市會客廳。
編輯:劉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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