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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晨:率先探索設立個人數據銀行 跑出“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深圳加速度
2018年的時候,深圳市政府對標省政府的工作機制組建了深圳市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任命我為專家委副主任,在郭仁忠院士帶領下開展工作。所以這兩年對深圳的數字政府建設、數據要素市場、數據立法工作以及十四五的數字深圳專項規劃都有一些了解。這些又剛好是覃市長在省里的時候對深圳關注最多指導最多的領域,所以我想圍繞超大型城市治理中的數據治理問題提一點建議和一些思考。
一點建議是:建議深圳在全國乃至全球范圍內,率先探索設立個人數據銀行。
我們都知道在2019年下發的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中,中央明確表達了對深圳的期望,希望深圳能夠“探索完善數據產權和隱私保護機制”。這個點提得非常有洞見和遠見。站在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很清楚——絕大部分高價值的數據都是能關聯到人的數據,絕大部分不能關聯到人的數據都不是高價值數據,數據的價值高低和能不能精確關聯到人直接正相關——數據利用和隱私保護就是一對兒矛盾。那么兩年過去了,我們做得怎么樣?隱私保護和數據利用之間的矛盾,我們建立了一套可以化解矛盾的自洽機制了么?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了么?
為什么沒有?癥結在哪里?站在一個普通市民和社科界別委員的角度,我總結為三個點:不信任、不知道、不安全。不信任,是指現在市民能選擇的云服務,尤其是那些被稱為公有云的,甭管是阿里云還是騰訊云還是百度云、華為云、蘋果云,沒有一個是公有的,都是徹徹底底的企業行為,都是私有云。市民的敏感數據存在上面怎么能信任?信任阿里云就等于信任馬云。不知道,是指現在絕大部分的數據行為是不留痕的,市民根本就不知道誰今天又用了他的什么數據,他拿什么維權?政府談什么規制數據行為?不安全,是指數據安全的責任不清,真要立法告訴一個企業你保存的數據一旦丟失一切責任算你的,哪個企業還敢玩數據?
那么設立個人數據銀行就是要嘗試解決這三個問題——由政府來把《民法典》中涉及到的個人隱私數據、敏感數據和其他一些高價值數據替市民管起來。而且這個管起來和企業繼續提供云服務沒有任何矛盾,只是在原有的市場服務之外再提供一類由政府公信力背書的新的城市級的基本公共服務。這也是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轉向新型公共服務供給的舉措之一。
具體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要打破政務云和政務網目前的高度封閉狀態,通過一些政策調整,允許政務云和政務網向市民提供服務,供市民開設個人數據銀行,實現“可信任”。第二步,通過以區塊鏈為代表的新一代密碼技術確保這些敏感數據的處理和調用全部留痕,實現“可追溯”;第三步,關于個人數據銀行的權限設置,一定要支持市民自主設置,不搞一刀切,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實現“可利用”。
跑通了這三步,實際上就是建構了一個政府市場社會有效協同數據利用新范式。一旦這個新范式跑通了,高密度的數據調用要不要收費?一旦有收費有分成,納入系統的數據范圍允不允許市民自主擴大?這個想象空間就很豐富了。而且這種作為新型公共服務的個人數據銀行與咱們完善中的大數據交易中心完全不矛盾,前者從敏感數據切入,逐步擴大范圍;后者從非敏感數據入手,逐步擴大范圍;最后都是殊途同歸,共同構建了先行示范區的數據要素市場。
為什么叫個人數據銀行,因為這就是銀行邏輯——老百姓手里有閑錢怎么辦?自己存著不用,浪費!給親戚朋友放貸,危險!篩選合適的貸款項目,那需要技術!怎么辦,交給銀行:在銀行收儲放貸的過程中,銀行提供的就是安全、信用和技術。為什么要讓政府來建這個個人數據銀行呢?為什么不等市場自發孕育呢?我想這就是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擔當所在——市場能不能孕育出提供同等信用、同等安全、同等技術的數據銀行,我相信是可以的。但是市場從孕育民間票號到出現現代銀行花了兩百年,咱們等得了么?和其他城市一樣把一切都交給市場自發的話,咱們的先行示范區先行得了么?深圳加速度加得出來么?
我想,在這種面向未來的改革創新的關鍵環節上,我們必須呼喚有為政府,有為政府就是社會主義,有為政府就是中國特色,有為政府就是先行示范的關鍵所在。只要深圳能夠率先在數據治理的體制機制上破冰,必將全面推動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三位一體的數字深圳建設,讓深圳在“加快數字化發展”上跑出“深圳加速度”!
(發言者系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深圳市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數字城市規劃和空間配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編輯:劉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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