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深圳市政協七屆一次會議>委員建言
張曉春:應設立交通科技專項研究
一、 交通科技的背景
近年來,隨著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以及物聯網新一代技術產業快速發展,交通領域越來越朝智能化、智慧化的大趨勢變革。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國相繼發布重磅政策文件,積極搶占交通科技這塊新興戰略高地。
(一)國際背景
美國交通部發布《智能交通系統(ITS)戰略規劃2020–2025》,強調新興科技全面創新布局,著重推動新技術在研發—實施—評估全流程示范應用,描述了美國未來五年智能交通發展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日本國土交通省發布《國土交通白皮書2020》,重點介紹了智能卡全國通、“出行及服務(MaaS)”、先進性安全車輛(ASV)、小汽車出行誘導與自動駕駛等智慧交通技術應用的情況。歐盟發布“地平線2020”科研框架計劃,以“智能交通、綠色交通、綜合交通”為主題建立恢復力強、智慧互聯、安全無縫的歐洲交通運輸系統。
(二)國內背景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適度超前,推動交通發展由追求速度規模向更加注重質量效益轉變,由各種交通方式相對獨立發展向更加注重一體化融合發展轉變,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線,以促進交通運輸提效能、擴功能、增動能為導向,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數字轉型、智能升級,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體系。具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強化前沿關鍵科技研發。推動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超級計算等新技術與交通行業深度融合。推進數據資源賦能交通發展。
加強新型載運工具研發,推進裝備技術升級。加強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汽車、自動駕駛、車路協同)研發,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產業鏈。
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礎設施。推動先進信息技術應用,促進智慧公路、智能鐵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郵政、智慧樞紐等一批智慧化基礎設施升級。
科技創新機制健全、先進完備。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機制,鼓勵交通行業各類創新主體建立創新聯盟,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
二、 深圳交通科技的現狀與機遇
深圳市交通科技實力強勁,除了深圳交通中心以外,還集聚了華為、比亞迪、騰訊、中興通訊、大疆創新、海梁科技、速騰聚創、金溢科技、捷順科技等一批交通科技研發機構和科技創新企業,產業規模大、集聚性強、產業鏈齊備,在大數據決策、5G技術應用、人工智能、交通新基建等方面排在全國前列。同時,深圳交通基礎設施先進,在全國率先實現5G獨立組網全覆蓋,深智城集團獲批廣東省唯一的5.9GHz頻段車聯網實驗頻率使用許可,這兩者的先行運營促進了深圳市智能網聯配套建設、推動了產業鏈集聚升級和培育了上下游新興業態。
2019年11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等重大戰略部署,深圳市政府印發《深圳建設交通強國城市范例行動方案》,為深圳交通科技的發展帶來新機遇,為國家深度參與交通運輸全球治理提供有力支撐。方案中針對交通科技做了如下幾方面闡述。
搶抓新一輪產業革命發展機遇,推動交通科技研發應用。加強交通科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進基于5G、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礎設施示范建設;加快推動高精度地圖、定位導航、感知系統、智能決策控制等關鍵技術以及自動駕駛核心零部件技術自主研發,建成深圳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范區。
推進機制體制、政策法規創新,營造國際一流創新環境。建立健全交通技術標準體系,加強交通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標準制定;建設交通法治城市范例,加大交通科技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壯大交通科技創新主體,提升國家交通運輸國際影響力。建成一批交通前沿性技術國家重點研發平臺和載體,推進智慧港口、智慧機場、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汽車、無人機、軌道交通等領域的交通運輸國家級、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落戶深圳,支持深圳科研機構申報國家級創新載體。
三、 深圳交通科技的短板
深圳雖擁有全國領先的交通科技研發機構和先進交通基礎設施的優勢,同時又有“雙區”和政策文件的紅利加持,但其交通科技依然存在短板,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科研專項亟待突破,基礎研究能力不足。深圳交通科技領域缺乏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的上下游聯動,“十三五”期間,科技部與廣東省科技廳分別設立諸如“綜合交通運輸與智能交通”和“新能源汽車”的重大專項,但深圳市科創委暫時未設立交通科技重點專項,與深圳市工信局的新興產業扶持計劃(物聯網、人工智能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扶持計劃(5G)、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智能網聯汽車制造業創新中心)以及深圳市發改委的軌道交通、道路機場港口、戰略性新興產業等交通領域重大專項難以形成產業鏈閉環。
科研管理亟待優化,缺乏“放管服”改革。相較于上海科改“25條”、重慶科研經費“包干制”等科研管理創新舉措,深圳市科研項目經費使用采取預算制,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死板,缺乏對科研活動規律的尊重,為科研人員管理工作增添負擔。同時,科研人員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未完全匹配、內部分配機制不健全,加之市場化等因素,導致科研人員創新內生動力不足,阻礙了高水平創新性成果的產生。
四、 關于創新機制的建議
為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深圳建設交通強國城市范例行動方案》,推動深圳交通科技從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三個進程全鏈條協同發展,助力深圳打造交通科技產業高地,有力支撐深圳建設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桿城市,特提出以下兩點建議。
(一)科研立項創新機制
建議設置交通類專項。解決城市綜合交通運輸系統存在的運行監管能力弱,多方式協同運行效率低、運輸安全主動防控能力差、集成服務不足等突出問題,重點突破綜合交通運輸基礎科學難題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開展典型應用示范。大幅增強綜合交通運輸協同運行和智能監管能力,全面提升綜合交通運輸綜合化、智能化水平和服務品質。
在專項的基礎上,可針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技術攻關項目設置定向委托,由行業龍頭單位、知名高校、科研所等承擔,保證項目實施成果順利落地,產出最大科研價值,同時降低專項經費損失風險。
(二)科研管理創新機制
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科技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發資〔2019〕45號)、《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的要求,推進科研“放管服”,建立完善以信任為前提的科研管理機制,簡化科研項目申報和過程管理,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科研人員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團隊科技成果所有權,完善鼓勵法人擔當負責的考核激勵機制,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激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攻堅克難。
(發言者系七屆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編輯:劉乙潼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