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人或者受遺贈人不履行遺囑所附義務必須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不具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遺囑所附義務的,就不符合取得遺產的條件,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遺囑 義務 履行 所附 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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