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五)
經濟補償請求權
婚姻存續期間,不論是否實行夫妻財產約定制,如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根據民法典第1088條的規定,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經濟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補償的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本條規定進一步彰顯公平正義,與社會主義家庭道德價值觀念達成一致。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補償 經濟 請求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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