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三)
婚內財產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情形,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民法典第1066條規定可以婚內分割財產的情形包含兩種情形: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分割 婚內 財產 一詞 解丨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