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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國辦啟動2020年法治督察反饋整改工作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記者白陽)記者17日從中央依法治國辦獲悉,中央依法治國辦于近日啟動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整改工作。
去年11月,中央依法治國辦圍繞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對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江蘇、山東、廣西、海南、青海等八個省區市啟動法治督察。
據悉,此次督察反饋組將前往八個省區市進行現場反饋,督促被督察的地方狠抓問題整改落實,強化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法治建設責任,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實效。
中央依法治國辦要求,被督察的地方要把督察整改落實的成效和推進地方法治建設能力水平提升,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決策部署,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的檢驗標尺,為“十四五”時期開好局、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相關地方要及時制定具體整改方案,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任務不留死角,進度不拖“工期”。要緊盯問題整改,建立銷號臺賬責任制,把各項整改措施一項一項抓實抓到位,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能落實。要突出工作重點,抓住關鍵問題、關鍵環節、關鍵時點,強化督促檢查力度,扎實推進整改責任落實,對落實遲緩、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甚至敷衍塞責、拒不整改的,及時采取函詢約談、掛牌督辦、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方案上報之日起3個月內,要向中央依法治國辦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整改 法治 依法治國 督察 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