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張春莉)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副主席賴明勇認為,當前我國數字經濟在政策搭建、發展規模、融合應用和技術創新等方面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還存在流動性差、“數據割據”和“信息孤島”現象并存等問題,數據經濟紅利與數據創新活力亟待釋放。為此建議:
一、 推動數據開放共享。通過搭建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平臺、研究制定公共數據開放條例等方式,加快推動各級政府公共數據開放。盡快梳理帶有公共屬性的數據資源開放情況,優先將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迫切需要、行業增值潛力顯著的公共數據納入開放清單。通過企業—政府數據共享、鼓勵企業搭建數據開放平臺等方式,探索非公共數據多維度開放機制,建立社會化數據統一采集機制,鼓勵企業通過數據開放平臺,將海量、多源、異構數據整合成標準、穩定的高價值密度數據資源,提供數據產品和數據服務,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
二、 促進數據交易流通。引導培育數據交易中心,支持
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優先推動非敏感數據流通交易。鼓勵智能交通、工業互聯網實時動態數據等數據標的物的流通交易。成立數據流通交易主管機構,引導規范數據流通交易流程。積極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與企業自主作用。引導行業協會組織建設相關行業數據交易與共享平臺,促進相關數據在行業內部順暢流通交易。鼓勵企業間自主建立戰略聯盟,開展企業間數據的流通合作。
三、 營造數據產業生態。依托智慧城市、城市大腦等數據中心建設,持續推動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形成“泛在連接、協同高效、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產業基礎設施體系。通過持續舉辦數據開放應用創新創業大賽、“數據賦能”場景對接會等措施,推動落實企業“上云用數賦智”。引導數據資源與產業創新要素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以數據鏈有效聯動創新鏈、供應鏈、產業鏈的“四鏈協同”制度框架。
四、 強化數據風險規制。成立數據安全監管與管理機構,統籌推進數據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確立數據采集、傳輸、存儲、應用、開放、交易等環節的數據安全范圍和要求,明確數據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服務者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敏感數據管理和個人隱私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