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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石玉穎呼吁
加快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立法進程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張原 李寧馨)在我國過億的市場主體中,出現了大量“僵尸主體”“失聯主體”,其后果不單單占用了大量寶貴的企業名稱資源,更造成經濟統計數據失真,影響國家對宏觀經濟形勢的判斷和制定政策、進行決策和調控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性,還可能因失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吊銷但未申請注銷的市場主體,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會受到各種限制。
有著豐富市場監管經驗的石玉穎委員告訴記者,出現大量“僵尸主體”“失聯主體”的原因主要是此類市場主體法律意識淡薄,不了解相關規定,也不清楚“吊銷”和“注銷”法律后果的區別,在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后對辦理注銷登記置之不理;有的公司成立時間較為久遠,部分股東已經失聯,難以申請辦理注銷;還有的認為目前法定的注銷程序較為繁瑣,影響了企業主動申辦注銷登記的積極性。
“截至目前,我國在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方面仍為法律空白。各地試點中關于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的情形、法律后果、程序、相關懲戒措施等不統一?!笔穹f呼吁立法機關要加快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立法進程,盡快啟動立法程序,為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提供法律保障。
“要明確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的法律后果、強制退出的情形、程序等。”在石玉穎看來,市場主體被強制退出后,其資產或者債權債務要依照相關民事法律規定處理,其清算義務人依法承擔的組織清算義務不變,清算義務人依法組織清算并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的,按照相關市場主體類型的登記法律法規辦理。他建議對以下市場主體予以強制退出:吊銷營業執照屆滿6個月未申請注銷登記或者未辦理清算組備案的;被人民政府決定責令關閉屆滿6個月未申請注銷登記或者未辦理清算組備案的;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屆滿3年仍未依照相關規定完成信用修復的;利用簡易注銷程序逃廢債務被撤銷簡易注銷登記的等。要明確擬強制退出市場主體名單的提出、催告、核查(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作出決定、公示等程序和期限。
“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非常重要。”他認為,市場主體被強制退出的,在辦結注銷登記前,市場監管部門將未按規定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等法定義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股東、董事信息共享至其他部門,申請行政許可時,建議從嚴審查;同時,上述人員不得投資設立新公司,不得擔任新設立市場主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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