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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紅光委員建言:加大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力度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李寧馨)“為盡快實現碳中和,加大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力度勢在必行。”劉紅光委員說。
“十三五”以來,中國海上風電發展迅速,但開發區域主要集中在近海海域,而近海風電資源面臨與近海養殖、漁業捕撈、運輸航線等爭奪有限資源的問題,且近海風電資源開發將飽和,隨著能源需求的增加,加大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力度是必然趨勢。
劉紅光介紹說,深遠海海上風電發展空間巨大,發展深遠海海上風電對行業技術進步、經濟發展、能源結構優化、建設海洋強國具有積極意義。有助于實現中國“30·60”雙碳目標。將成為我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必然選擇,根據初步評估,我國深遠海海上風電資源可開發量超過20億千瓦。同時有助于目前仍以化石能源為主、減排壓力大、能源結構亟須調整的沿海省份能源轉型,有利于實現沿海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帶動海洋經濟發展。
提到當前存在的問題,劉紅光認為,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機制尚不成熟,現行的政策、管理辦法未對深遠海海上風電的特殊性設置專門的管理要求,也未對深遠海海上風電用海活動管理出臺專門的管理政策,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存在政策真空區。根據目前建設條件和技術水平,在平價條件下,近海僅有少量風電項目具備經濟開發價值。深遠海雖然風資源條件相對較好,但工程造價遠高于近海海上風電,尚無政策支持情況下暫不具備經濟開發價值。且深遠海海上風電各環節經驗不足,技術體系不完善,不利于深遠海海上風電開發和成本下降。
為此,劉紅光建議國家能源局盡快開展我國深遠海海上風電規劃,建立健全深遠海海上風電管理體系,出臺適用于深遠海區域海上風電的建設管理辦法,并加大深遠海海上風電技術創新支持力度,推動深遠海海上風電實現平價化可持續健康發展。
“深遠海海上風電補貼標準可根據離岸距離和水深來確定。”他建議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出臺針對深遠海海上風電補貼政策、財稅優化政策等,促進深遠海海上風電健康、快速發展。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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