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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直委員:為提升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5日電(記者張原 李寧馨 實習記者魏天權)“2014年12月29日頒布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已不能滿足當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要求,建議盡快修訂。”
袁直委員說,我國機構改革后,各個政府部門職能發生了重大變革,而現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不能滿足現實需要。她在調研中發現,我國現行的《預案》預警分級只是簡單地將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級別,而時隔7年,生態環境部仍未出臺預警級別具體劃分標準,這對于各省市修訂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預警”部分,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中發布預警標準的把握造成困難。
對此,袁直建議按照機構改革后各部門職責分工,盡快修訂《預案》,通過《預案》修訂確立新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明確新的體制、機制以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各部門職責分工,充實《預案》預警部分內容,為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提供指導。
“各個省市自2020年起已陸續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從反饋中了解到,多數省、市、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對于‘預警劃分標準’存疑,預警級別劃分標準不一,直接影響到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發布。”袁直呼吁,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預警劃分標準,為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提供理論指導,同時,也要圍繞預案運行機制開展多視角的專題理論研究,為預案體系的調整優化和持續改進提供理論支撐。
“要健全預案管理長效機制,修訂既有指導性文件,補充對預案體系頂層設計以及調整優化的相關內容。”袁直還建議明確各類相關事項編制、動態管理職責劃分,細化預案編制、演練、評估、應急物資調查、預警劃分標準等相關要求,為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全面提升我國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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