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
私人生活安寧
指自然人的生活安定和寧靜的權利,自然人有權排斥他人對其正常生活的騷擾。隱私權常常被認為是獨處的權利,即個人為了自由發展其人格所必須的安寧與平靜的權利。非法跟蹤、窺探、在他人信箱中塞滿各種垃圾郵件、電話騷擾等,都構成對私人生活安寧的侵害。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安寧 私人 人生 生活 一詞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