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格權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并且決定具體人格權的一般人格利益。中國民法典總則第109條、人格權編第990條第2款將自然人的一般人格權概括為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這種規定將未被明確規定的具體人格權類型統一使用為“其他人格利益”,為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各項人格權益的確認和保護預留空間。這意味著,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般人格權的內容不僅包括全部具體人格權,還包括具體人格權所不包含的內容,是具體人格權內容的集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人格權 一般人 民法典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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