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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門:從六方面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
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 王優玲)記者5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十部門日前聯合發文,從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推動發展生活服務業、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強化物業服務監督管理等六方面對提升住宅物業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辦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強調,堅持和加強黨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推動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動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成立黨組織,建立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強化街道對小區物業管理活動的屬地管理責任,落實政府職能部門、社區、專營單位對小區事務的管理責任,推動城市管理部門執法進小區。
同時,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優化業主委員會人員配置,加強對業主委員會人選把關,鼓勵“兩代表一委員”參選業主委員會成員。擴大業主委員會決策事項范圍,加強業主委員會監督,加大業主委員會決策事項、運行信息公開力度,建立業主委員會糾錯和退出機制。
通知要求,加強智慧物業管理服務能力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物業智慧管理服務水平。促進線上線下服務融合發展,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養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務,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
通知還要求,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維修資金歸集力度,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提高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管理水平。建立物業服務信息公開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信用信息在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應用,優化市場競爭環境,完善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強化市場退出機制,建立物業服務企業紅黑名單制度,推動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物業管理 業主 主委 服務 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