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民法典專門規定了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民法典第734條第二款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因承租人具有優先承租權,出租人如果想將房屋出租給他人,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征求承租人是否愿意在同等條件下續租,只有在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權的情況下,房東才可將房屋出租給他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承租人 房屋出租 續租 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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