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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作為占世界人口將近四分之一的東方大國,我們在法治建設上必須走自己的路,決不能照搬照抄別國的法律制度。中國的法律制度是解決中國問題的,必須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對新中國70多年法治建設實踐經驗的高度概括,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艱辛探索的科學總結,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論性,是指導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思想指南和行動綱領。
準確理解和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必須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國際、國內環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政地位、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實施。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理解和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關鍵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
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范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才能不斷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要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特別是要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領導干部是習近平法治思想關注的“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治 全面 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