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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答 | 什么樣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
問:為救災、扶貧、助殘等進行的資金或物資捐贈而簽訂的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答:不可以。根據民法典第660條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受贈人享有交付請求權。也就是說,對于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和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受贈人必須按照合同交付,不得撤銷;如果因贈與人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原因導致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毀損滅失,贈與人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因為,由于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就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合同 撤銷 一問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