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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費“成績單”亮眼 花式消費券“霸屏”
雖說今年各地促消費的“招數”不斷翻新,但消費券似乎始終保持著高“曝光率”,消費者如果不使用幾張消費券,總會有種“錯過了一個億”的感覺。
12月8日,北京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孫堯在2020年度(第十四屆)北京商業高峰論壇上表示,北京消費季期間,北京市共有6家平臺企業發放政企消費券,參與商戶8萬余家。截至12月4日,累計發放政企消費券3900萬張,財政補貼金額累計達8.29億元,實現銷售額120.62億元,拉動杠桿14.5倍。
亮眼數據的背后離不開消費者的“助攻”。在北京市工作的劉女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她今年以來除了上班,多數時間都是宅在家,直到北京市消費券的發放才“重燃”消費的熱情,去京東App上領取消費券更是成為她每周“必修課”。
“慶幸的是,很多我鐘愛的商家都參與了該項活動,以原價160元的飯菜為例,用一張滿160元減60元(40元線下餐飲購物券+20元疊加商家優惠)的消費券后,最終僅需支付100元,可以說相當有誠意了。我從9月份開始使用消費券,截至目前粗略計算已節省近千元。”劉女士透露,后來她發現外賣平臺也陸續發放滿40元減15元的外賣優惠券,對于一位見到美食就拔不動腿的資深“吃貨”而言,簡直“太過癮”。
除了北京市,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梳理,今年以來,全國多地已密集出臺多項促消費措施,大手筆“派券”,力促消費市場穩步回暖。
4月份,山東省商務廳同7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發行消費券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的通知》提出,鼓勵各市縣政府及部門、社團組織、企業等主體,采用紙質、電子等多種形式,聚焦不同行業、多種需求精準發放消費券;同月,四川省商務廳印發的《關于做好激發消費潛力穩定經濟增長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勵加強政企合作、銀企合作,通過發放消費券、惠民券、消費抽獎等方式,組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行業,開展商旅文融合的惠民促銷,激發居民消費欲望,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8月24日,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了《武漢市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的若干措施》,宣布將發放8000萬元文旅消費券,引導帶動全市文旅消費……
“各地發放消費券,既刺激了短期消費,又精準支持了相關行業的復蘇。”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付一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具體而言,發放消費券相當于是政府或企業向民眾轉移購買力,在特定期限內用于特定領域的消費,從而在短期內迅速提升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刺激相關領域消費復蘇,進而帶動企業生產經營好轉,緩解經濟運行壓力。與直接發錢相比,發放消費券更能用于消費而不是儲蓄起來,刺激效果更明顯。此外,消費券還可以顯著改善經濟低迷時期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狀況,并為后續促消費、擴內需的長期政策落地打下較好的基礎。
在各項舉措加持下,上述部分地區也交出了漂亮的促消費“成績單”。例如,山東省“第四屆山東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季”活動期間,省、市、縣三級發放使用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券1.5億元,直接帶動消費9.84億元,間接帶動消費達115.16億元;四川省通過政策、金融、活動等方面加力幫助餐飲業回暖復蘇,全省共19個市(州)先后發放1.5億元餐飲消費券,拉動消費超過6億元。
雖然全國各地促消費政策所針對的領域、角度等各有不同,不過對于消費者而言,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卻是共識。“政府攜手商家推出一系列真金白銀的讓利活動,確實吸引了眾多消費者參與。”南京市民唐女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今年以來,從享用美食到穿衣打扮都享受過很多優惠。
談及消費券能否作為常規刺激消費的工具,付一夫表示,消費券的刺激效果雖然立竿見影,但是并不能根本性地改變人們對未來的收入預期,而且不排除部分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使用了消費券,卻把原本計劃用于消費的現金儲蓄起來。換句話說,消費券只是一次性地提升消費者支付能力,卻無法為消費市場注入長久動力,故而只能算是“治標不治本”。所以從長期來看,若想真正推動消費市場的發展壯大,還是應該從穩定就業、增加居民收入、優化商品服務供給質量、完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等方面予以發力。(記者 昌校宇 見習記者 楊 潔)
編輯:秦云
關鍵詞:促消費 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