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條款又稱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所謂“霸王條款”,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
格式條款不一定是霸王條款,而霸王條款往往是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合法的合同形式,霸王條款不合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條款 格式 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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