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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簡化小額臨時救助程序
新華社南昌10月29日電(記者袁慧晶)《江西省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困難群眾社會救助應急預案》日前印發,明確對遭受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嚴重困難、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可直接實施500元以下的小額救助。
根據預案,在突發重大公共事件期間,申請人困難狀況經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且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核查無重大異議的,可簡化程序先行審核確認,明確可以將小額臨時救助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實施。
同時,對因突發重大公共事件滯留本轄區且無法取得家人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地人員,不受戶籍地申請限制,由滯留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此外,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后因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生活困難程度加深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眾,可適當增發低保金。對因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家庭收入下降的低保對象,及時提高補差水平。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救助 小額 臨時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