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70條規(guī)定,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這意味著,居住權的消滅包括兩種情形。
一是居住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居住權期限,居住權期限屆滿時,居住權消滅。因期限屆滿居住權消滅的,居住權人有返還房屋的義務。
二是居住權人死亡。當事人約定居住權期限直至居住權人死亡的,自居住權人死亡時,居住權消滅;如果沒有約定居住權期限,居住權一般至居住權人死亡時消滅。
居住權消滅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居住權 消滅 期限 一問一答 何時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xié)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xié)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