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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管理辦法》政策解讀方案
為做好《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20〕18號)(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工作,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深府辦〔2017〕8號),制定本解讀方案。
一、 解讀提綱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圍繞以下問題,對《辦法》進行解讀:
(一)背景及依據
1. 定義
2. 背景及依據
(二)主要內容
1. 基地的主要功能
2. 基地的認定
(1)基本要求。
(2)基本條件。
(3)申請材料。
(4)審核公示。
3. 基地申請技能培訓補貼
(1)申請條件。
(2)補貼標準。
(3)申請材料。
(4)申請程序。
4. 年度評估
(1)評估要素。
(2)評估程序。
(三)注意事項
二、 解讀形式及途徑
《辦法》發布實施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通過政策問答方式對《辦法》進行解讀。
三、 解讀時間
解讀《辦法》的時間擬與發布時間保持一致。
《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
管理辦法》解讀內容
一、 背景及依據
(一)定義
本《辦法》所稱基地,是指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具備家政服務技能培訓能力,培訓體系健全、培訓成績突出、培訓效果顯著的家政服務培訓機構,包括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訓機構以及企業。
(二)背景及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21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深人社發〔2019〕64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南粵家政”母嬰服務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函〔2019〕986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商務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南粵家政”居家服務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函〔2019〕987號)、《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南粵家政”醫療護理服務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函〔2019〕989號)文件精神,落實我市家政培訓示范基地建設要求,全面推動我市家政服務行業提質擴容,更好地滿足新形勢下“一老一小”對家政服務的品質需求。
根據《廣東省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9〕18號)和《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9〕43號)文件要求,發揮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開展家政從業人員免費技能培訓(以下簡稱“回爐”培訓)示范引領功能,促進家政人員技能提升,對標最高最好最優的先進經驗,加快推進我市家政服務業標準化、專業化、國際化和高質量發展。
二、 主要內容
(一)基地的主要功能
1. 開展免費“回爐”培訓(家政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培訓項目為母嬰服務、居家服務、養老服務、輔助型醫療護理服務四大類別。
2. 培養中高端家政服務從業人員。通過實訓、研修、對外交流、國際合作等形式開展專業技能人才培訓,切實提升家政從業人員技能,培養中高端專業化人才。
3. 開展家政服務師資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
4. 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評估具備考核能力的,可以開展專項能力考核工作。
5. 示范引領作用。承接家政扶貧、勞務合作等工作,承接家政服務示范性培訓項目,與市屬技工院校結對掛鉤組建家政服務人才培養聯盟。
(二)基地的認定
1. 基本要求
申報基地的單位,應當是本市依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機構。職業院校應當具備家政服務專業教育培養資質,培訓機構應當具備家政服務職業培訓資質,企業應當有內設培訓機構且未被納入失信名單。
2. 基本條件
(1)場地:具有200平米以上實訓場地。
(2)師資:具有家政服務以及相關專業的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職稱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教師3人以上。
(3)制度:有完善的教師崗位責任制、學員考勤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考核評價制度。
(4)設備:培訓設施設備充足,能夠同時滿足至少30人開展培訓的實訓需求。
(5)信息化建設:具備考勤刷臉認證和全程視頻監控系統。
3. 申請材料(加蓋公章掃描上傳)
(1)《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申報表》。
(2)申報單位文字材料及圖片佐證,內容包括單位簡介、場地情況、設備清單、師資配備、制度建設、課程設置、信息化建設、開展家政服務培訓工作的成績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4. 審核公示
市高訓中心在收到申報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不符合申報條件或者超過受理時限申報的,不予受理。申報截止后,市高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組織專家會商、集體研究等形式進行評審,并開展實地核查,完成審核。對特殊情況需進一步核實確認的,申請人應當予以配合協助。審核通過的,進入公示環節。審核不通過的,不予通過并告知申請人。
對擬認定為基地的,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網站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過調查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為基地,授予“深圳市家政服務培訓示范基地”銘牌,并向社會予以公布。
(三)基地申請技能培訓補貼
1. 申請條件
(1)按照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公布的課程標準,面向本市從業的家政服務人員免費開展“回爐”培訓,并且培訓考試合格。
(2)參加“回爐”培訓的家政服務人員應當在商務部家政服務業管理信息系統中建立檔案并完成授權,持有效期內的委托就業服務協議(含安置協議等)、勞動合同或者人力資源部門核發的家政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
2. 補貼標準
(1)每個“回爐”培訓課程總學時不低于10個學時(每學時不少于45分鐘,下同),每學時補貼標準為30元,每人每年補貼上限為900元。
(2)同一人員同一年度只可以參加一次“回爐”培訓。
3. 申請材料
(1)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
(2)培訓人員應當填報下列材料之一:
①有效期內的本市委托就業服務協議(含安置協議等)。
②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
③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家政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
(3)開戶銀行核發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4. 申請程序
(1)培訓計劃備案。基地可以在每月20日至月底前登錄網上服務系統申報培訓計劃。
市高訓中心應當在基地提交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課程要求和人員身份要求的培訓計劃予以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基地。
(2)開展培訓。基地按照培訓工種項目分班次開展培訓,并在培訓開班3個工作日前登錄網上服務系統,填報參加培訓人員信息并提交備案。開班信息一經備案填報,基地不得修改參訓人員。
基地應在培訓計劃通過審核備案后3個月內完成該批次培訓任務。同一年度累計3批次完成培訓計劃(按培訓補貼金額計算)不足50%的基地,當年度不得再申報新的培訓計劃。
基地應當在培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學員參加線上考核。
(3)申請補貼。基地應當在備案班次培訓結束后3個月內登錄網上服務系統,按照符合線下有效打卡超過80%且考核合格的學員人數申請補貼。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4)補貼發放。市高訓中心按照以下程序受理審核發放培訓補貼:
受理。基地提交申請后,市高訓中心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請資格和規定要求的,不予受理。
審核。市高訓中心應在受理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特殊情況需進一步核實確認的,基地應當予以配合。
公示。市高訓中心每月按批次對已審核通過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經過調查不符合補貼條件的,不予補貼并告知申請人;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過調查異議不成立的,進入支付環節。
支付。市高訓中心于公示通過后次月月底前按規定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四)年度評估
1. 評估要素
(1)運營管理。重點評估基地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運營狀況、課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2)場地保障。評估場地面積、辦公環境、硬件設施、公共功能區等硬件情況。
(3)培訓能力。基地年“回爐”培訓人數不少于800人次。
(4)專項能力考核。評估開展專項能力考核規范化、專業化、滿意度等情況。
(5)對外合作。基地與5家以上技工院校、行業協會或者家政服務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共建培訓實習基地;積極提供就業指導、就業推薦等服務,有合理的就業安置網絡和渠道。
(6)品牌創建。
①在母嬰、居家、養老、醫護服務等方面創立1個以上培訓品牌,培訓活動開展規范,具備較高的專業化程度、較強的標準引領作用和較好的服務滿意度。
②在家政服務培訓專業及課程體系設置、師資隊伍建設、教學模式創新、實習實訓、校企合作等方面形成1個以上特色,在全市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認可度和影響力。
(7)示范引領。評估基地參加公益活動、技能競賽、評選表彰、合作交流、服務明星評選等活動取得顯著成效;評估開展家政扶貧、勞務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在增加我市家政服務供給,提高家政服務質量等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2. 評估程序
(1)市高訓中心根據基地建設情況,制定并公布年度評估通知,于每年第四季度開始進行年度評估。
(2)基地對照評估考核要求及標準開展自評,向市高訓中心提交書面自評報告。
(3)市高訓中心通過查驗自評報告、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評估,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年度評估合格和不合格名單。
三、 注意事項
(一)基地申領技能培訓補貼應當堅持實事求是、誠信申報的原則,確保所申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以弄虛作假、欺騙手段獲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的,由市高訓中心負責追回相應款項,列入“黑名單”,并記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在培訓過程中存在培訓組織不規范的,市高訓中心通過網上服務系統予以提醒,基地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受理相關項目(班次)的補貼申請;年度內累計提醒3次以上的基地,自第三次提醒之日起12個月內不予受理其全部補貼申請。
(二)組織開展技能培訓的基地應當建立培訓檔案,將培訓計劃、培訓大綱、培訓人員名冊及手機號碼、授課教師名冊及手機號碼、服務協議或勞動合同、學員簽到表、培訓視頻和照片、培訓總結等相關資料及時歸檔,相關資料(紙質或者電子檔案)至少保留3年,以備核查。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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