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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立法促進家庭教育助青少年健康成長
近日,《安徽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明確了政府、家庭、學校和社會在促進家庭教育發展中的職能作用,明確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并鼓勵師范類高等院校在教育類專業開設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加強家庭教育指導職業技能培養。
《條例》明確,父母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應全面履行家庭教育義務。父母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嬰幼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加家庭教育指導實踐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持,并鼓勵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家庭教育服務。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促進家庭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通過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點等方式,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指導服務。《條例》特別提出,留守、流動、貧困、重病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問題需要高度重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特殊困境未成年人關愛救助機制,組織民政、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為留守、流動、貧困、重病、殘疾等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幫扶和指導。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家庭教育 指導 促進 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