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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導讀⑧丨定分止爭:民法典物權編都有哪些內容?!
民法典物權編是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的規范體系,共5個分編、20章、258條。
物權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最重要的財產權利,物權編依據憲法規定,在民法上確立了"物權平等保護""物權法定""物權公示與公信"三大原則,規定了物權歸屬、物權變動、物權權能、物權用益、物權保護等內容,通過"確定產權份額,消弭權利爭端",實現"定分止爭"目的。
1、 明確各種所有權主體,讓“有恒產者有恒心”。
2、 規定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保證物權得以流轉。
3、 規定所有權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基本權能,為所有權獲得相應利益奠定基礎。
4、 規定所有權的具體利用方式,使財產能發揮最大的效用,滿足人們的生產、生活需要。
5、 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保護措施,為受侵害的權利人提供救濟途徑和方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物權 權編 定分 分止 止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