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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一答丨“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說出來的話,法律上能收回來嗎?
在法律上,意思表示可以撤回。是指意思表示發出之后,但尚未到受領人之前,表意人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這意味著,說出來的話,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撤回。
民法典第141條規定:“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但有的情況下,說出來的話,在法律是是無法收回的。民法典第137條規定:“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這意味著,在對話情形下,的確是“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話,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法律上 意思 一問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