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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成年,這個“游戲規則”得懂!
4月23日,全國政協委員讀書活動正式啟動。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典的重要講話精神,7月初,全國政協社法委開通“學習民法典”讀書群,組織委員在群內學習、討論、交流。
委員們在群里如何說法?本期,我們將分享全國政協社法委駐會副主任呂忠梅在群內的發言內容——法律是成年人的“游戲規則”。
◎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駐會副主任呂忠梅
我們都經過了童年、少年時代而長大成人。現在,有一些家庭、地方十分注重為孩子舉行成年禮,以隆重的方式告訴孩子:你已成年!從法律上看,這種儀式非常有意義。
民法典規定,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這意味著:一個智力健全的人到了18周歲,就要獨立地享有法律上的權利,履行法律上的義務,也要完全地承擔自己行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成年既意味著“獨立”,也意味著“責任”,還意味著你要按照成年人的規則去“游戲”。法律就是成年人必須遵守的“游戲規則”。
人在剛剛出生時,懵懂無知,無法無天。從一頭霧水聽外婆講故事到自己看電視、看童話書;從開始觀察、感知大人們的情緒和情感變化到自己有了隨父母旅游的愉快記憶、和同學參加夏令營的初次體驗;從經歷父母吵架、鄰里不和到買東西受騙、乘同學不注意時用一下別人的橡皮......其中有很多東西是長大以后才理解其意義,但隨著年齡增長,我們一直在經風雨、見世面、漲知識。在耳濡目染中習得風俗習慣、在日常交往中懂得人情世故、在學校生活中獲得社會知識,其中最重要的是孩子越來越能理解社會的一些基本規則。學習、理解社會規則的過程是少年逐漸被社會化并且走向成熟的過程。
成年是一個人能夠獨立在社會中生活的標志,而一個成年人日常生活行為也就是法律的核心內容——不得盜竊、童叟無欺、誠信做人等等。其實,社會交往和市場交易中的習慣就是法律的最初來源,法律來自于人情、來自于經驗,是人生的法則。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則,它告訴人們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個人做了不能做的事情后應該受到什么樣的懲罰。法律就是用事先告知你行為后果的方式,使得人們可以預測自己的行為后果。一個人只有成年后,才可以做到基本正確地選擇自己的行為,預測自己的行為后果,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知道,人年齡越大,經歷的事情越多,閱人無數,歷事無數,見多識廣,經驗豐富。孔子曰:“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一方面說明法律來源于生活;另一方面也告訴我們,法律就像一位飽經風霜、見多識廣、老成持重的智慧老人,在用一些家常話語對我們進行諄諄教誨。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它在告訴我們為人處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
通過上述內容,大家是否明白了成年人的“游戲規則”呢?歡迎在留言區與委員們一起交流討論~同時也期待下一期,委員們給我們帶來更多民法典相關知識的解讀!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成年 法律 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