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公益>公益資訊
民政部、財政部提出五個方面政策措施
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慈善公益報(本報記者 安迪)《慈善公益報》記者從民政部獲悉,為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家庭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及時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納入救助范圍,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民政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應對,快速響應,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圍繞“兜底、銜接、應急”,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通知》提出,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圍”。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這個提法是第一次在中央層面的文件中明確了“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且財產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對低收入家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實施“單人保”,這既是對以往“生活困難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實施單人保政策的拓展,也是將脫貧攻堅兜底保障中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實施的單人保政策,由農村拓展到了城市。同時,《通知》還提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
二是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為更好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與失業保險政策的銜接,形成救助幫扶合力,《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同時,《通知》再次明確,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要全面建立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
三是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為落實中央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有關精神和要求,更好地保障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通知》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放寬至18周歲,由此,符合“三無”條件的16周歲-18周歲未成年人將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同時,《通知》還對提升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能力和質量提出了要求,要求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要盡最大努力收住,提高服務質量;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要督促落實委托照料服務協議,加強日常探訪。
四是強化貧困人口兜底保障。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通知》對扎實推進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要求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目前尚未脫貧人口,收入不穩定、持續增收能力較弱、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以及建檔立卡邊緣人口。通過數據比對、逐戶逐人摸底排查,確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五是進一步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流程。《通知》要求簡化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充分運用APP、全流程網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強化主動發現機制,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同時,《通知》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批權下放到鄉鎮(街道);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委托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做到發現困難立即救助,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表示,為確保這些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真正惠及廣大困難群眾,中央財政從新增財政赤字和抗疫特別國債中,專門安排105億資金用于支持地方做好低保、臨時救助“擴圍”工作。近日,財政部、民政部已將資金下撥各省(區、市)。下一步,民政部將通過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加大工作指導力度、強化績效評價、加強政策宣傳等方式,抓好《通知》的貫徹落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實到位,推動相關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線。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救助 政策 困難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