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協商>政協動態
中共湖南省婁底市委18條務實舉措促政協工作提質增效
人民政協網婁底7月28日電(通訊員 楊紅 記者 劉洋)“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每年帶頭批辦10件以上政協建言建議。”“對于政協全體會議委員大會發言,由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閱批后交由相關單位辦理,并在下一年度政協全體會議上以適當形式通報辦理情況。”……7月中旬,湖南《中共婁底市委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政協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印發。
《實施意見》從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強化政協委員責任擔當、抓好人民政協自身建設,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等5個方面,提出18條實打實、可操作的舉措。
為更好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實施意見》要求市政協每年至少召開1次議政性常委會議,組織開展專題協商;各專門委員會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口協商;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界別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界別協商,并逐步擴大界別協商范圍;每年選擇10件左右重點提案開展辦理協商;縣市區政協每年組織開展6次以上重點協商活動。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要出席政協全體會議、主要負責同志出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分管負責同志分別出席對口協商和界別協商。
在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方面,《實施意見》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要求每年通過政協全體會議、政協常委會會議、委員學習活動小組分組學習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
“政協組織要建立健全委員履職服務管理、履職考核評價、年度述職報告等工作制度,從政治引領、協商議政、凝心聚力、遵章守紀等方面對政協委員進行量化考核,并注重向組織部門、統戰部門與委員所在單位通報委員履職情況。”市政協常委彭祖堯認為,《實施意見》對委員履職與考核評價提出具體要求,必將促使廣大委員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更好履職盡責。
“《實施意見》通篇貫穿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并注重將市政協在履職實踐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層面,政治站位高,婁底特色鮮明,必將開創我市政協工作嶄新局面。”市政協主席姚兵表示。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