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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形象不得擅用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亟須加強
卡通形象不得擅用知產意識亟須加強
本報記者 周宵鵬
備受歡迎的熱門卡通形象通常自帶流量,為了吸引眼球、烘托氣氛,有人在服裝、玩具上印刷卡通形象,將卡通形象制作成毛絨玩具,使用卡通形象進行宣傳推廣,將卡通形象作為文案配圖等等。然而,如果未經授權就擅自使用卡通形象,有可能構成侵權。
事實上,熱門卡通形象不僅是具有重大商業意義的無形資產,其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也受到法律的保護。而現實生活中諸多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展覽等行為,都是侵犯卡通形象著作權的行為。近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河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2019)》,通報了該省2019年法院審判的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法制日報》記者從中選取3起涉及卡通形象著作權保護案例,旨在告誡讀者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得擅自使用,只有保護,才能更好地創新。
公眾號套用葫蘆娃
構成侵權賠償三千
“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屬于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由胡進慶、吳云初創作的職務作品,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享有除署名權以外的其他著作權。
石家莊寸草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育兒團”上《生個娃的女人等于七個葫蘆娃》一文中,使用了“葫蘆娃”的圖像。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認為該公司上述使用行為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葫蘆娃角色造型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于是,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將石家莊寸草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上法庭,要求判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涉案著作權的行為,刪除涉案侵權內容,關閉“育兒團”侵權微信公眾號;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調查取證費等合理費用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其享有葫蘆娃作品的著作權,其權利應受法律保護。石家莊寸草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使用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鑒于本案因侵權的實際損失以及侵權獲利均無法確定,綜合考慮涉案圖片的類型、商業價值、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以及主觀過錯程度等因素,經過二審,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對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請求的賠償數額在法定賠償額限度內酌情予以確定為3000元。
法官提醒,包括“葫蘆娃”在內的諸多卡通形象在現代商業社會中都是具有重大商業意義的無形資產,其署名、使用、授權開發周邊商品等商業運營行為都要由一定的權利主體通過合法形式進行。如果相關企業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上述作品進行商業宣傳和推廣,就有可能構成侵權。上述商業宣傳并不局限于狹義的商業活動,也包括在微信公眾號上轉載相關侵權文章等廣義的商業活動。商業使用的具體表現形式并不影響對是否構成侵權的認定,僅應作為對侵權情節和后果考量的因素。
活動借力小豬佩奇
未經授權理應賠償
娛樂壹英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娛樂壹公司)與艾斯利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貝戴公司)于2004年11月5日取得了美術作品《Peppa Pig,Peppa,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在全球范圍的著作權的財產權,雙方各占有50%的份額。娛樂壹公司于2014年6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申請了作品名為《Peppa Pig,Peppa,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的著作權登記,并于2014年6月4日獲得《作品登記證書》,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為共同著作權人。
2018年4月,秦皇島富力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力城公司)與案外人秦皇島圖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了《活動合同》及附件,約定秦皇島圖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為富力城公司組織策劃“小豬佩奇游園會”活動并提供材料器具。該游園活動以“小豬佩奇”相關人物造型形象為核心元素,推出與“小豬佩奇”人物造型形象相關的主題場景和互動游戲。富力城公司借此吸引家庭客戶,促進樓盤銷售。同時,對相關的活動情況,富力城公司在微信公眾號以及各大媒體上進行了同步傳播。
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認為富力城公司的行為構成對其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遂向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富力城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由于富力城公司侵犯了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對涉案作品的著作權(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故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關于賠償數額,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提交了兩份授權許可協議,雖然兩份協議中確定的授權許可使用的方式與本案中并不相同(本案中,富力城公司使用涉案美術作品,是一種廣告、代言意義上的使用,而并非在授權產品上使用),但無論哪種使用方式,其使用必須具有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因此,未經授權使用對著作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主要體現在授權許可費用的損失方面。
由于本案中富力城公司與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之間并未就許可費問題進行過磋商,因此,河北高院在二審時參考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提交的兩份許可協議中約定的許可費,同時考慮到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權人的使用方式、使用時間、使用范圍等因素,變更了一審法院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和具體數額。最終二審法院酌定富力城公司賠償娛樂壹公司、艾貝戴公司經濟損失20萬元,為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2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這起案件涉及著作權侵權數額的計算方法問題。法官表示,我國著作權法中并未將許可使用費單獨作為損害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但許可使用費可以作為著作權人實際損失的計算依據。如果著作權人曾將作品許可給他人,許可使用費可以作為著作權人實際損失的計算依據,并以此作為確定損害賠償數額的基準。根據著作權侵權損害賠償方法遞次適用的法律規定,法院在判決著作權侵權損失具體數額時,應當首先考慮是否存在可供參照的許可使用費,若沒有才可以適用法定賠償。
擅自使用衍生作品
停止生產賠償損失
“宅熊NONO”美術作品的作者為林寧,作品完成日期為2007年8月23日,2008年8月26日取得作品登記證書。
2013年8月29日,林寧與上海樂竹公司簽訂美術作品著作權轉讓合同,將涉案美術作品的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無償轉讓給上海樂竹公司,轉讓期限自2013年8月29日起至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到期為止。
2018年3月1日,上海樂竹公司及林寧作出關于涉案作品衍生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聲明,林寧基于涉案美術作品創作的全部衍生作品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歸屬上海樂竹公司。
2018年3月28日,上海樂竹公司的員工在河北明尚德公司官網上發現,該公司在天貓、淘寶、阿里巴巴、京東的旗艦店有繪有“宅熊NONO”美術形象的牛奶杯在售,單價在13元至29.9元不等,并固定了相關證據。隨后,上海樂竹公司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河北明尚德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停止生產、銷售侵權商品并銷毀庫存;賠償上海樂竹公司經濟損失以及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50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宅熊NON0”的作者為林寧,林寧為該作品的著作權人。根據其與上海樂竹公司簽訂的著作權轉讓合同,上海樂竹公司受讓取得涉案作品及衍生美術作品的相關著作權利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符合法律規定,有權對侵犯涉案作品及衍生美術作品著作權的行為提起訴訟,系本案的適格原告。
河北明尚德公司未經上海樂竹公司許可在其生產的玻璃牛奶杯產品上使用涉案美術作品的衍生作品,且未支付報酬,侵犯了涉案作品衍生作品的著作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法院判決河北明尚德公司停止侵權,停止生產、銷售侵權商品,并酌定河北明尚德公司賠償上海樂竹公司經濟損失以及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費用共計5萬元。
法官提醒,本案原告通過與作者簽訂著作權轉讓合同,獲得了著作權中的相關財產權,任何他人未經著作權人及相關權利人許可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責任。
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四)付酬標準和辦法;(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老胡點評
所謂卡通形象,一般是指動畫片中風格簡練的動漫形象,有時也指充滿幽默的繪畫語言。優秀的卡通形象往往廣受大眾歡迎,尤其深得少年兒童的喜愛,經過注冊的卡通形象更是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成為企業吸引潛在客戶的重要無形資產。正是由于卡通形象的影響力,一些企業和個人未經合法授權就擅自使用,在商業活動中隨意復制、發行、展覽、信息網絡傳播,侵犯了卡通形象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優秀的卡通形象凝聚著作者的智慧、心血和創造,其專有使用權受到著作權法律法規的嚴格保護,任何企業和個人未經合法授權都不能擅自使用,否則就要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還可能受到刑罰的制裁。
因此,應當在全社會進一步加大著作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企業和個人著作權保護意識。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社會創新、創造的前提,而只有全社會的創新、創造精神競相迸發,國家的競爭力和綜合實力才能不斷增強。(胡勇)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卡通形象 著作權 知識產權保護